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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24-05-10
关于参加2024年度全省教育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培训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升全省教育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能力和水平,根据2024年全省研究生导师培训月工作安排,举办2024年度全省教育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加人员应用心理专业全体硕士研究生导师。欢迎其他专业导师参加。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时 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全天,上午8:30-11:50,下午13:30-15:10。地 点:由培养单位设置分会场,组织导师集中参会。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培训(会议直播网址链接:https://wx.vzan.com/live/page/202452010?shauid=X41IMmXskP--L5gpxFjtqA**)可点击链接或扫码观看直播报送参训导师情况及现场照片、培训总结1.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12日 16:00 前报送参加培训导师名单(见附件1) 及现场照片。2. 5月13日 11:00前报送培训总结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
2024-05-10
关于参加2024年度全省医学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培训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升全省医学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能力和水平,根据2024年全省研究生导师培训月工作安排,举办2024年度全省医学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加人员全校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时 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全天,上午9:00-11:20,下午13:30-15:30。地 点:各培养单位设置分会场,组织导师集中参会。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培训(会议直播网址链接:https://wx.vzan.com/live/page/1533366676?v=1715154137810)可点击链接或扫码观看直播报送参训导师情况及现场照片、培训总结1.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13日16:00前报送参加培训导师名单(见附件1) 及现场照片。2.5月14日11:00前报送培训总结。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组织导师参会,并做好参会人员登记。会后,请将参会相片及组织培训总结于
2024-04-24
关于参加2024年度全省研究生导师培训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聚焦导师质量提升,省教育厅近期将正式启动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导师培训月”活动,拟于近日召开“黑龙江省研究生导师培训月”启动仪式,并首期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2024年度全省新聘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加人员全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时间:2024年4月25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各培养单位设置分会场,组织导师集中参会。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培训(会议直播网址链接:https://wx.vzan.com/live/page/1868064990?shauid=gXiI2oXulQ48D8x8NQcd_g**v=1713494356123ver=314dea8cc6bb44fea1167b3b6cdfc249)。可点击链接或扫码观看直播报送参训导师情况及现场照片、培训总结1.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组织观看工作,要求导师全员参加。并于4月25日16:00前报送参加培训导师名单(见附件)及现场照片。2.4月26日11:00前报送培训总结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
2024-04-22
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程管理,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各培养单位应依据《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其中,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应1年以上。二、开题要求1.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将学位论文选题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相结合。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在培养单位公开进行,要求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3.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导师不得担任),秘书1名。4.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召开之前,至少提前1周将开题报告书送交评审小组专家。5.开题报告会研究生阐述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6.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及要求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三、其他要求1.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7月5日16:00前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
2024-02-01
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31号)文件精神,现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3年1月1日前,博士后期满出站后来留我省工作且未获此项津贴的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二、资助标准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津贴。三、申报程序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博士后本人登陆网上平台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表》(附件2),提交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填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新增人员汇总表》(附件3),在线提交省人社厅。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是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的,直接网上提交省人社厅;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非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平台审核申报。四、有关事项(一)省内出站留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无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外省出站来留我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二)在国(境)外从事
2023-12-08
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通知》(〔2023〕66号)要求,现将有关资助事宜通知如下: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一)资助对象近五年未获得过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的市级领军人才梯队。(二)资助额度与名额资助5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个资助额度为5万元。(三)资金用途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在研项目需添置必要的仪器、试验材料、中小型实验设备,以及需建立或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四)申报条件梯队2023年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重点是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在研项目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专业从事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且有一定自有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成果预期达到省内首创或国内先进水平。二、人才队伍建设资助(一)资助对象近五年未获得过人才队伍建设资助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及第三梯队成员。(二)资助名额与额度资助20人(项目),每人(项目)资助0.5~3万元。创新研发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学术交流类资助额度为1万元、培训研修类资助额度为0.5万元。创新研发类、学术交流类、培训研修类资助额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三)资金用
2023-10-20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新时代龙江振兴60条》精神,根据《黑龙江省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3〕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和后备带头人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未曾获得过该资助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二)资助额度每个梯队资助10-30万元,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三)资金用途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四)申报条件1.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2.梯队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且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3.重点向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等新兴和传统产业的相关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倾斜。二、后备带头人资助(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近五年获得过资助的后备带头人不得申报。(二)资助额度每人资助1-5万元,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三)资金用途资助经费用于后备带头人开展科
2023-06-30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精神,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支持力度,现将2023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择优给予在站博士后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其中:(一)特别资助。重点资助有突出科研潜力的在站年轻优秀博士后人员。(二)面上资助。择优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二、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申请人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申请项目应直接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进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一)特别资助申报条件和名额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至申报日期);2.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科技成果;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被评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4.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进入“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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