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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26-03-20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院长副组长:主管副院长、纪委书记成 员:研究生院院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兼任)职 责:齐齐哈尔医学院作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领导、监督和协调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遵循“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研究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实施。(二)二级招生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1.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专业特点,依据学院
2025-09-30
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扶持力度,促进在站博士后顺利开展科研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黑人社函〔2022〕441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45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对象和标准(一)特别资助择优支持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年轻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30万元。(二)面上资助择优支持开展科研工作的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一等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20万元,二等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0万元。二、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申请人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项目应坚持围绕服务“四个面向”“三重大、一关键”“五大安全”以及我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一)特别资助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成果
2025-09-29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高级专门人才。(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招生学科有:1.基础医学(专业代码为:1001)2.生物学(专业代码为:0710)(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学科有: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51)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为:1052)3.公共卫生(专业代码为:1053)4.护理(专业代码为:1054)5.药学(专业代码为:1055)6.医学技术(专业代码为:1058)7.应用心理(专业代码为:0454)(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报考前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人事档案须转入
2025-07-02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交流对接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交流对接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博管办〔2025〕86号)要求,为充分展示我省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促进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研成果转化对接,现就组织参加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以下简称“交流对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与总决赛同期)。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二、活动内容交流对接活动以促进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为目标,组织开展5类交流对接活动:揭榜领题、成果转化、创业服务、人才招聘和创新创业主题交流活动。活动遵循“自愿报名、促进交流、加强对接、务实高效”的原则,请有意向的博士后、博士个人(团队)及单位按照交流对接活动内容要求(附件1)积极报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一)综合交流对接区我省将设立综合交流对接区,全面回顾展示我省博士后制度实施40周年以来的博士后工作突出成效、政策创新、特色做法和优秀成果。在我省综合交流对接区将发布我省张榜单位技术需求
2025-07-01
关于优化建设齐齐哈尔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齐人社发〔2024〕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优化建设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围绕“2345”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在原齐齐哈尔市领军人才梯队(简称“原梯队”)基础上,优化建设齐齐哈尔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打造学科布局合理、科研能力突出、结构层次递进、示范效应明显的市级人才梯队,为鹤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二、工作安排(一)申报要求1.原梯队参照新建标准以评审替代考核的方式择优过渡,各单位可对原梯队研究方向及成员调整优化(简称“比照新建”)后申报。原梯队成员已经是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带头人的,不得兼任,不占用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人员组成名额。2.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申请设立新的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简称“完全新建”),并按程序申报。学院推荐“完全新建”梯队总量为6个。3.各单位统筹“比照新建”和“完全新建”两种类型梯队择优推荐,市人社局将根据申报学科
2025-03-10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研究生导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位法》《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安排,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家库用途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二、推荐专家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2.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三、报送内容1.所有聘任导师必须填报,须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2.本次更新与报送工
2024-12-31
关于组织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学科建设是学院实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医科大学重要保障。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填报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一、填报内容1.学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重点填写2024-2029年,学院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总体建设内容与任务。此项内容将作为重点学科终期考核与验收的重要依据。2.学科建设年度发展规划。重点填写每个学年度,院级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建设内容与任务。此项内容将作为各教学科研单位学年度组织绩效评估是否完成年度计划、总结的依据。3.学科(学位点)建设经费使用计划。依据《管理办法》,重点填写每个学年度,院级重点学科经费使用与管理。此项内容将作为各教学科研单位学年度组织绩效考核经费使用情况的依据。4.学科梯队成员拟新增业绩成果。重点填写学科梯队成员在研究项目、高水平论文、著作与教材等学术业绩成果。此项内容将作为重点学科梯队成员终期考核与验收的重要依据。二、有关要求1.院级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将作为本轮学科建设期满考核的参考。对
2024-09-29
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科梯队:根据《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23〕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优化建设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332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围绕“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自2024年起,在原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简称“原梯队”)基础上,整合资源、集聚优势、协同发展,优化建设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简称“省领军人才梯队”),注重跨地区、跨单位、跨层级联合培育,打造学科布局合理、科研能力突出、结构层次递进、示范效应明显的省级人才梯队,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二、工作安排(一)申报范围。全省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设立省领军人才梯队。对分布范围广泛的学科专业,优先考虑支持跨地区、跨单位、跨层级联合组建;对分布范围相对集中的学科专业,可由申报单位单独组建。(二)申报形式。省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实行全省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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