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4-12-31编发部门:研究生院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12设置

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

学科建设是学院实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医科大学重要保障。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填报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学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重点填写2024-2029年,学院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总体建设内容与任务。此项内容将作为重点学科终期考核与验收的重要依据。

2.学科建设年度发展规划。重点填写每个学年度,院级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建设内容与任务。此项内容将作为各教学科研单位学年度组织绩效评估是否完成年度计划、总结的依据。

3.学科(学位点)建设经费使用计划。依据《管理办法》,重点填写每个学年度,院级重点学科经费使用与管理。此项内容将作为各教学科研单位学年度组织绩效考核经费使用情况的依据。

4.学科梯队成员拟新增业绩成果。重点填写学科梯队成员在研究项目、高水平论文、著作与教材等学术业绩成果。此项内容将作为重点学科梯队成员终期考核与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有关要求

1.院级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将作为本轮学科建设期满考核的参考。对于学科梯队无实质建设进展及业绩成果的,将在下年度经费支持方面予以调整。

2.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学科开展论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建设。

三、材料报送

2025年2月28日前,各相关单位将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qyyjsc@qmu.edu.cn,文件以“单位名称+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命名(示例:XX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452-2663361。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一览表.pdf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docx

附件3: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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