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位法》《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安排,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推荐专家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内容
1.所有聘任导师必须填报,须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本次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
(1)报送新增硕/博研究生导师;
(2)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专家个人信息;
(3)补报本单位的行业导师信息(含兼职导师);
(4)清退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和校对工作,于3月17日10: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qyyjsc@qmu.edu.cn。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负责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2.《专家信息汇总表》填写信息不全或不准,专家不能入库。
3.填报时请勿改动《专家信息汇总表》格式。
4.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登录系统和工作联系的主要方式,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
5.各单位及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专家,学院将取消其进入专家库资格。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2663361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