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教育研究
师资队伍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齐医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学校标志
校训校风
齐医精神
校歌
齐医报
文化产品
校园风光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研究生处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研究生处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研究生处
2024-09-23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444号)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度博士后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对象和标准(一)特别资助。择优支持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年轻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30万元。(二)面上资助。择优支持开展科研工作的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一等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20万元,二等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0万元。二、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申请人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项目应坚持围绕服务“四个面向”“三重大、一关键”“五大安全”以及我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一)特别资助。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创造性成果。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被评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
2024-09-09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市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齐政发〔2014〕41号)、《关于2024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函〔2024〕18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4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1.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因调离、超龄、距退休不足半年、身体健康及违纪违法等其它原因,不适合担任原有梯队工作,不能发挥领军作用的取消带头人资格,所在梯队进行调整。对需调整的梯队重新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梯队予以保留;评审不合格的,梯队予以撤销。2.梯队后备带头人或第三梯队成员,因调离、身体健康及违纪违法等其它原因,不适合担任原有梯队工作,不能发挥相应作用的取消资格,所在梯队不进行调整。3.对于成员整体不存在调离、超龄、即将退休不足半年、身体健康及违纪违法等情况的梯队,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不用申报材料。二、申报材料1.涉及带头人调整的梯队,提交以下材料:(1)所在二级单位梯队调整申请公函,主要内容包括调整原因、推荐理由,选拔、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等。(2)填报《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申报表》(附件2-1)、《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2
2024-07-19
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的通知全院师生:齐齐哈尔医药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将于7月23日9:30举行,内容如下:序号报告题目报告人专业合作导师1共载和厚朴酚与吉西他滨的脂双层包被介孔硅纳米粒协同治疗胰腺癌的研究蔡德富中西医结合基础齐齐哈尔医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吉成教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忠光教授本次报告会采取线上腾讯会议形式进行,会议号:925 701 032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24年7月18日
2024-07-18
关于组织申报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推动“双一流”学科建设,发挥重点学科建设在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的龙头作用,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4〕74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学院启动新一轮齐齐哈尔医学院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1.申请学院重点学科,需根据本部门人才培养需求,优化学科结构,突出优势学科,加强特色学科建设;确保学科建设服务于人才培养,并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2.申请学院重点学科,需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发展,突出特色、团队培育,梯队递进、周期培养,公平公正、科学评价,竞争择优、动态调整的原则。二、申报要求1.申请学院重点学科,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有扎实的工作基础。2.申请学院重点学科,学院原则上按二级学科申报,附属医院按三级学科申报。学科梯队成员仅可以申报一个学科。3.严格依据《管理办法》中学科遴选条件进行,由各单位按申报要求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审核。4.申报类别为: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培育学科,每个学科仅能申报一个类别,不交叉评审。三、申报材料1.《齐齐哈尔
2024-07-05
关于召开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聚焦导师质量提升,提高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导师政策理解及研究生指导水平,加强研究生管理及培养经验交流,我校特邀请哈尔滨医科大学专家莅临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会议时间:2024年7月11日14:00会议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门诊综合楼4楼会议室参会人员:附属医院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研究生管理科及住培办公室全体人员、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含病理学院、精神卫生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讲座专家: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仲雷教授讲座题目:《研究生全流程培养中如何做好与时俱进的合格研究生导师》会议要求:1.培训会原则上不予请假,研究生管理人员请假需书面申请,经各单位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2.请各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手机调至静音或者震动状态。3.欢迎学校其他专业研究生导师参会。特此通知。专家简介仲雷,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生物学博士后,仲雷,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生物学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级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乳腺科主任。兼任黑龙江省妇幼保健
2024-06-17
关于召开2024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有关部门:根据2024年学生毕业工作总体安排,学院定于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8:00在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研究生、普教本科学生、外国留学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及导师遴选情况,请各位委员(见附件)提前10分钟抵达1804会议室。请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准备会议材料并做好汇报准备。特此通知。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院政发〔2024〕47号).doc齐齐哈尔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6月17日
2024-05-22
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的通知全院师生:齐齐哈尔医药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将于5月26日13:00图书行政楼1804室举行,具体内容如下:序号报告题目报告人专业合作导师骨成型蛋白-4在糖尿病心肌病发病中的作用及曲匹地尔靶向抑制研究王玉春中西医结合基础齐齐哈尔医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吉成教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葛鹏玲教授低共熔溶剂在黄芪活性成分提取分离中的应用研究刘婷婷狼毒大戟中松香烷二萜类化合物结构修饰及抗肿瘤作用研究卜明十枣汤质量评价方法及干预肝硬化腹水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李文静十枣汤选择性诱导HER2阳性乳腺癌细胞凋亡的分子机制研究马立威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24年5月22日
2024-05-17
关于新一轮遴选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根据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医学技术、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学术学位导师遴选条件除符合文件中导师遴选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相关学术业绩要求。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须有主持科研项目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主持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前5名)。(3)获得专利1项(第一发明设计人)。(4)参编著作或教材1部。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须主持科研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主持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前3名)。(3)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第一发明设计人)。(4)参编著作或规划教材1部。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
每页
8
记录
总共
41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
/
6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