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程管理,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依据《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其中,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应1年以上。
二、开题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将学位论文选题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相结合。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在培养单位公开进行,要求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3.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导师不得担任),秘书1名。
4.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召开之前,至少提前1周将开题报告书送交评审小组专家。
5.开题报告会研究生阐述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6.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及要求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要求
1.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7月5日16:00前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送研究生院.
2.《管理办法》中,研究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452-2663661。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修订).pdf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