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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09-19
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通知》要求,学院组织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注意事项: 1.教材、论文、获奖证书等提供原件,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提交材料时审核原件与汇编材料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 2.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经费决算表需主持人与财务处核对后填写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3.请务必注意信息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项目下达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4.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结题论文需刊发在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上。2022年度及以后立项课题按照本要求进行。 5. 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
2023-09-04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等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网址http://cxhz.hep.com.cn),首次登陆须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请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操作可参见附件1与附件6)。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2.项目申报人在企业要求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申报,项目申报书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上传至平台。 3.学校项目管理员将在项
2023-08-30
关于招募本科教学学生督导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形成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院计划选拔部分学生代表作为学生督导,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从学生角度对教师课堂教学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以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生督导申请条件 学院本部各年级在读本科生,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并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具有良好的学风作风,认真学习、主动思考、责任心强,能按督导要求对教师课堂教学表现进行评价反馈。 3.本人自愿、学习成绩优良、班委优先。 二、学生督导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并完成学生督导能力提升培训。 2.根据督导计划安排,在正常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学部分课程进行督导评价。 3.积极参加学院的教学质量提升会议及座谈交流、教学管理决策意见征求等专项工作,主动思考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督导激励措施 1.参加学院组织的教
2023-08-22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为继续发挥学生在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掌握学生学习体验感受并切实用于教学改进,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67号)文件要求,现就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评教时间:每位教师本学期授课中期,教学互动e站会自动向学生推送评教信息,学生自推送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前均可评价。 2.评教主体:全日制本科生 3.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4.评教次数:学生对每位授课教师进行1次评价。 二、评教流程 1.移动端:需微信关注齐齐哈尔医学院微服务公众号,依次点击WebVPN—师生登录—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点击教学互动e站—点击学生评教。 2.PC端:登陆齐齐哈尔医学院官网首页-机构设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学互动e站(个人端)(在右下角)-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学号,首次登陆密码为学号),或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陆。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熟知评教方式;提醒授课教师及时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完
2023-08-22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为总结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以获奖成果内容为基础申报。 2.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主持人,以培育项目内容为基础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2)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2项,其中,作为主持人(第1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1项。 3.本部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相同专
2023-08-20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听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部)、附属医院: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发现和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强化管理育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听课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66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内部质量保障的作用,营造“师生共参与,人人重教学”的良好生态,现将本学期听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 1.课程范围: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生课程。学校领导、相关管理及教辅部门处级干部、校级教学督导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听课;各附属医院、教学单位人员原则上以本单位(部门)教师和本单位学生所学课程为主。 2.时间范围:2023年8月21日至12月15日。 二、听课人员及次数 1.学校领导本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至少含1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 2.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临床教学中心、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处级干部本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3.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附属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本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4.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和教学秘书本
2023-08-15
关于举办第六期医教协同第3次培训工作坊暨观摩的通知
第六期医教协同培训教师、相关教师: 按照第六期医教协同教师教学发展工程培训工作安排,学院邀请特聘专家孙宝志教授与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卢章洪博士来院做第3次培训工作坊——高质量发展医学教育研究方法训练营,并设置观摩席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医学教育研究方法(定量方法、质性方法和混合方法)学习、讨论、演练、汇报 二、培训时间 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8:30-16:30 三、培训地点 学院教学主楼北区409教室 四、参加人员 1. 第六期医教协同全体培训教师 2. 学院本部教师观摩席位15个 五、观摩教师扫码报名 请学院本部教师于8月17日20:00前扫描二维码报名,额满即止。 六、相关要求 1.请医教协同教师全员参加工作坊,各组组长积极组织本组讨论活动,记录成员独立发言情况。 2.受空间限制,观摩教师名额有限,请报名教师务必参加活动。 工作联系人:刘春苗 ,电话:2663905 特此通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23年8月15日
2023-07-21
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开展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者范围和条件 1.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4.以往承担的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经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申请者可以参照《课题选题指南》选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指南外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1)重点课题,省高等教育学会予以适当经费支持。(2)一般课题,省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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