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等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网址http://cxhz.hep.com.cn),首次登陆须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请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操作可参见附件1与附件6)。
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2.项目申报人在企业要求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申报,项目申报书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上传至平台。
3.学校项目管理员将在项目平台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申请进行审核。
4.企业审核通过后,企业需与学校签署协议,学校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合同审批与加盖学校公章需要时间,请申报人提前办理,以免耽误系统上传。
5.需学校管理员审核请及时与评估中心联系。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学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023年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023年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附件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相关通知。
2.工作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联系电话:2663905,2663680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