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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2023-06-27
关于举办毒品预防教育讲座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毒品意识,学院决定举办“毒品预防教育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6月28日(星期三)14:00 二、讲座地点 图书行政楼二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1、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学生辅导员。 2、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学生代表(具体人数见座位分布图) 3、学院学生会代表。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团委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出勤人数。 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从图书行政楼西门进入会场。 3、讲座期间建议佩戴口罩,保持会场秩序,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中途退场。 附件:毒品预防教育讲座座位分布图.doc(1).docx保卫处 2023年6月27日
2023-06-21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广大教职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3]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控外来车辆(一)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校园。(二)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由接待部门在网上申请填报《校外人员入校审批表》(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二、入校车辆管理(一)审核通过的校外车辆在进入校园大门时,驾驶员及同车人员需在校园大门主动接受安保人员对其申请入校情况的审核,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二)所有进入校园车辆停放时需规范停放在校园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学院指定停车位置,并做到“统一朝向”停车,即车头朝向为车辆起步行驶方向。(三)教学主楼门前(东侧门)道路东侧禁止车辆停靠;教学主楼长廊下为消防通道,禁止车辆停靠!(四)校园道路交通路口、主要路段路面(学院南墙至部系楼B区大门正对的立志路两侧)、禁停区域(设置隔离墩区域)及所有消防通道禁止车辆停靠!(五)图书行政楼正门(南门)东西两侧及正门对面(景观湖桥头)禁止车辆停靠
2023-06-16
关于做好2023年夏汛期防汛备汛的工作提示
学院各单位、部门: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黑汛指发[2023]15号)转发你们,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真正将防汛备汛工作落细落实。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省防指决定自2023年6月1日8时30分起正式转入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把做好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作为维护学校 和谐安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次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要强化隐患整改。各单位、部门要在前期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适时组织问题隐患“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类隐患问题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问题是否多发,强化隐患整改,着力提升本单位、部门防汛备汛工作水平。三是要开展宣教演练。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优势,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学校、进课堂,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四是要加强防范应对。各单位、部门要与属地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合作,
2023-03-22
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齐齐哈尔医学院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院政发[2023]15号)已经印发,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方案、工作小结、图片、新闻报道等电子版)报送学院安委办。安委办将于每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学院活动进展情况,其中6月20日、9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学院2023年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联系人:王天翔,联系电话:2663457,电子邮箱:qybwc@qmu.edu.cn。 特此通知。学院安委办2023年3月22日
2023-03-06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第一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召开2023年度暨第一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6日(星期一)14: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 2.各部门负责人; 3.保卫处处科级干部;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辅导办主任;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后勤管理处伙食科科长、总务科科长、房产科科长、卫生所所长;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 4.附属医院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保卫科科长、学生科科长。 四、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领取会议材料,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请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3.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人:王烨兴 联系电话:15590805577 特此通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6日
2022-12-30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学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落实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学院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学院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院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涉教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局面。二、主要任务及安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各地节日出行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冻、寒潮、暴雪等灾害天
2022-12-1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二、考核范围全院各单位、部门。三、考核方式查看材料、实地考查。四、工作安排1、查看材料:机关楼1804会议室:(8:30)考核单位: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机关楼1803会议室:(8:30)考核单位:学生工作部、学院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临床教学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教务处、财务处、医药科学研究院。机关楼1805会议室:(8:30)考核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招生就业处、团委、工会、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院、医院管理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学术理论研究部、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外语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体育馆。机关楼1805会议室:(14:00)考核单位: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2、实地考察:安委办单独组织开展。五、考核领导
2022-12-05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12月6日(星期二)14:00。二、会议形式腾讯会议平台线上参会(会议号:929 328 136)。三、参会人员1.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2.各部门负责人;3.保卫处处科级干部;4.各二级学院辅导办主任,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后勤管理处伙食科科长、总务科科长、房产科科长,医院管理处卫生所所长,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5.附属医院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保卫科科长、学生科科长。四、会议要求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实名参会,关闭视频及话筒,保持安静;2.会议材料(电子版)书面下发,参会人员自行下载;3.参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出会议。特此通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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