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师资概况
学校标志
客座教授
研究生导师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校园风光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建设成果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校歌
齐医报
大学生心理咨询
大医文化丛书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校内公文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保卫处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保卫处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保卫处
2022-11-27
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学院各单位、部门:现已进入冬季,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校园内常住人员增加,用电大幅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际,现就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1、注意用电安全,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劣质插排和劣质充电器,手机、充电宝等严禁室内无人时充电,做到人走电断。2、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的电暖气、电热毯等取暖设备使用前进行评估检查,使用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断电。3、职工办公室、学生宿舍、校园商服内严禁明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等违规器具,倡导到食堂就餐。4、校园内严禁吸烟,乱扔烟头。5、严禁私人电动自行车电瓶在校园内充电。6、所有办公、保供、生活、居住场所每天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尤其是燃气、用火、用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7、已经封闭、暂停使用的实验室、研究室,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巡查。8、严禁占用
2022-11-22
安全温馨提示
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为保障学院和师生安全,结合现阶段实际,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提示如下: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属地及学院防疫规定,校园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锻炼身体,合理饮食,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保证睡眠,做好个人卫生。二、注意人身安全防范现阶段,学海、荷花池等冰面未完全封冻,不要到冰面活动游玩,防止冰面塌陷落水。工作、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可向部门领导、老师寻求帮助。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酒精炉等违规器具,不使用劣质插排和劣质充电器。必须使用取暖设备的加强安全管理。校园内严禁吸烟、乱扔烟头。严禁电动自行车电瓶在校园内充电。四、注意道路交通安全降雪天气路面打滑,行走注意安全,尽量不骑车,避免滑倒摔伤。机动车减速慢行,避让行人。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防范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漏个人信息,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六、安全事件报警求助在校园内遇有或发现安全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
2022-11-15
关于举办2022级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院2022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学院决定举办“2022级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11月16日(星期三)13:30二、讲座地点图书行政楼二楼多功能厅三、参加人员1、各二级学院2022级学生班主任、辅导员。2、2022级学生代表(突出学生干部、寝室长)。四、相关要求1、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出勤人数。2、参会人员从图书行政楼西门进入会场。3、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讲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会场秩序,不得中途退场。附件:2022级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讲座座位分布图.doc保卫处2022年11月15日
2022-11-03
关于开展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11月为全国消防宣传月。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全院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培养和增强师生员工灾害、事故的逃生及自救能力,学院决定于2022年11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二、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三、活动目标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发生为目标,精心组织系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全院师生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氛围。四、活动内容(一)宣传氛围营造保卫处、宣传统战部、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栏、宣传展板、院报、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校内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二)消防培训演练1、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
2022-06-02
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消防安全工作提示》要求,现对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一、分析研判形势,压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形成完备的消防安全检查机制、消防宣传教育机制等,确保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要对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或措施。要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入推进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工作。二、排查安全隐患,抓好隐患整改学院安委办将对各单位、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全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抓实问题整改。相关单位、部门要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锅炉房、会议室、消防控制室、储存室以及院内经营性场所等部位,重点自查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2022-05-20
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提示》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为突出“全民反诈宣传月”主题主旨,全面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学院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当前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络、校园广播、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观看宣传视频(保卫处负责提供)等形式,深刻揭露电信网络犯罪手法和严重危害,发布识骗要点和防范提醒,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意识。要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校园内营造识诈、防诈、反诈的浓厚氛围。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要求,要在做好在校学生防骗宣传基础上,特别针对在校大学生集中开展防止非法买卖、出租“两卡”(手机卡和银行卡)和网络账号、支付账号警示宣传教育。请各单位、部门,尤其是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要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图片资料,于6月2日前报送至安委办邮箱(qybwc@qmu
2022-05-02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5月5日(星期四)9:00。二、会议地点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2.各部门负责人;3.附属医院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四、会议要求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领取会议材料,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2.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请委托院长、部门副职参加会议;3.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联系人:王天翔 联系电话:13019786688特此通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5月2日
2022-04-11
春季校园防火安全提示
全院师生员工: 春季伊始,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及学院财产安全,现就春季校园防火安全提示如下:1、严禁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校园;2、严禁在校园内吸烟、乱扔烟头;3、严禁在校园内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电线等;4、严禁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等违禁电器及易引发火灾器具;5、严禁在校园内焚烧荒草、树叶、柳絮、纸张、垃圾等杂物;6、严禁个人电瓶车在校园内充电;7、严禁擅自动用各消防设施设备及堵塞消防通道。8、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2663119、2663110校园报警电话。安全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履行防火职责,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同为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此提示。保卫处2022年4月11日
每页
8
记录
总共
32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4
/
4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