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黑汛指发[2023]15号)转发你们,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真正将防汛备汛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省防指决定自2023年6月1日8时30分起正式转入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把做好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和谐安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要强化隐患整改。各单位、部门要在前期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适时组织问题隐患“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类隐患问题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问题是否多发,强化隐患整改,着力提升本单位、部门防汛备汛工作水平。
三是要开展宣教演练。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优势,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学校、进课堂,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四是要加强防范应对。各单位、部门要与属地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合作,健全灾情预警发布机制,统筹利用微信、短信、应急广播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重大灾害自动停课机制。要根据有关要求,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确保物资装备种类和数量满足救灾需要。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防止脱岗、漏岗问题发生。
五是要做好信息报送。教育部明确要求,重大险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并初步排查有无师生伤亡和校舍受损情况,后续报送要在灾害发生后8小时内,明确师生伤亡情况和校舍受损情况。各单位、部门要将此要求传达至每一名值班人员,严肃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害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对违反规定迟报、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夏汛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黑汛指发[2023]15号).pdf
保卫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