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齐齐哈尔医学院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院政发[2023]15号)已经印发,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方案、工作小结、图片、新闻报道等电子版)报送学院安委办。安委办将于每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学院活动进展情况,其中6月20日、9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学院2023年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联系人:王天翔,联系电话:2663457,电子邮箱:qybwc@qmu.edu.cn。
特此通知。
学院安委办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