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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02-13
关于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公开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题方向(一)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王刚书记《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在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沈宏宇市长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选题。主要参考点:1.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加快建成农业强市。重点是围绕“四个农业”,大力建设嫩江流域高效生态农业。2.以产业链供应为抓手,奋力推动工业振兴。重点是深入推进12个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市。3.以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为牵动,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是加快建设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产业、文旅商贸、现代物流、教育和医疗中心,持续巩固域内辐射域外。4.以靶向精准高效为导向,全力推进招商引资。5.以提质扩量增效为目标,大力培育市场主体。6.激发振兴发展新动能,推进改革创新攻坚。7.推动绿色低碳发展。8.推进群众生活品质提升。9.推进平安鹤城建设。10.
2023-02-10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为进一步营造创新氛围,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现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创新激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转发如下:一、项目分类创新激励项目分为工业攻关、农业攻关、社会发展攻关、新产品、科技合作和软科学六个类别。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主要申请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技术领域和所属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与所申请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前期研究基础和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原则上不能超过55周岁(1968年2月10日以后出生),重点产业领域学科及专业带头人、市学科梯队带头人不受年龄限制。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人才倾斜。(二)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且项目组成员(前三名)无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三)申报项目应与我市域内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相结合,应符合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必须符合指南的要求(需在附件2项目汇总表中注明申报项目所属指南领
2023-02-03
关于我院获得2022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我院2022年度获得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60个,备案名单见附件,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特此通知。2022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备案名单.xls科研处 2022年2月3日
2023-01-30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请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人注意事项(一)阅读指南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申报限额及相关要求。相关(二)在线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在线填报平台为“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教师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科,于2月10日前统一报送学院科研处(开通账号模板见附件5)。(三)限项规定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2023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
2023-01-16
关于推荐2023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学院有关单位、部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限项要求,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经项目申请人答辩、专家评议,对联合引导项目进行两轮评审,结合院外同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1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按姓氏笔画排序)。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部门项目申请人网上修改申请书,务必于2023年1月19日11点前完成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评审结果.xlsx 科研处 2023年1月16日
2023-01-1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两轮评审,请各项目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3:00二、答辩形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评审,答辩人员参加腾讯会议视频答辩。腾讯会议ID:476-648-439三、相关要求(一)答辩人员名额按省科技厅指标限额(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1项,杰出青年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优秀青年项目7项,联合引导项目17项),由一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书附表进行匿名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评审答辩。(二)答辩要求1.项目申请人线上答辩,如项目申请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需在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指定人员答辩。2.项目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5分钟(结合PPT进行),汇报内容突出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5分)、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存在问题(附近3年文献展示)(10分)、研究内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20分)、项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20分)、 项目学术思想及创新之处(15分)、研究的预期目标及预
2023-01-06
关于征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选题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上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智库专家积极建言献策作用,省教育厅拟围绕我省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设立一批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现就选题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选题面向全省高校进行征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题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充分论证和凝炼,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推荐选题的科学性、规范性。二、具体要求1.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级智库项目重复。2.选题要符合智库研究方向和研究范围。3.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13日前,填写智库选题申请表,报送科研处。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名单附件2:2022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选题申报表 科研处 2023年1月6日
2023-01-03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并完成网络材料申报。一、申报范围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二、申报要求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2.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3.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3日将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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