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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11-24
关于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上交主论文、调研报告及开展论文检索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院整体工作安排,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请各单位报送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检索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论文检索。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由所在科研科统一进行检索。机关行政部门由科研处统一进行检索工作,于11月24日16点前报送学术论文检索汇总表(附件1)。已检索过的学术论文不需重复检索。 2.主论文及研究报告 (1)主论文是指一篇能代表本人从事研究领域中发表的最高学术水平科研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只对主论文进行1次评议,请拟晋升人员认真选择论文进行答辩。 (2)科研处只接收院本部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机关行政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主论文;拟晋升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需提供研究报告。其他人员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评审上报人事处备案。 (3)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11时前,将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原件(附检索报告)、调研报告(附采纳证明)统一上交科研处。 各附属医院于2023年11月
2023-11-24
关于申报 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齐齐哈尔市医药行业科技人员科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现组织申报 2023 年度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奖种类: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应用二年以上。 2.拟申报的项目需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办理完科技成果登记。 3.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应通过验收后二年以上,并有被采纳、应用的证明。 4.申报受奖限额人数为:一等奖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 11 人;二等奖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 9 人;三等奖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 7 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下载《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附件 1),按《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 2)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申报书中各项内容,如实反映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2.《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A4 开,左侧竖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封皮或文件夹),一式 8 份,其中有一册带有红
2023-11-23
关于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1]23号)有关要求,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科研处形式审查、学院专家现场评审答辩,2023年11月13日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资助23个项目,其中,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8项,博士滚动支持项目5项,资助经费总计115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2663701 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xlsx科研处 2023年11月23日
2023-11-23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热潮,激励和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研究阐释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上,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理论阐释类论文着重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发展脉络、内涵要义、鲜明特征等进行理论阐释,进一步升华对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系统性认识;政策建议类论文结合齐齐哈尔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鹤城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创新路径和政策建议,着力提升研究阐释水平和决策咨询力度,突出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为实现鹤城创新发展、持续发展贡献文化力量。 二、征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学风文风端正,学术规范严谨,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创新性。本次征文不列具体选题,作者可依据主题,选择具体的研究角度自拟题目。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齐齐哈尔现实情况,体现地方特色,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坚持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征文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论文
2023-11-13
关于征集2024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中全会部署,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导向的基础研究计划体系,做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面向全省科技创新重点布局和重点产业领域,强化成果转化导向和需求牵引,瞄准重大产业需求,凝练科学问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 二、征集方向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征集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农业、能源化工、生命健康等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其中生命健康领域侧重于临床医学研究方向。 三、指南要求 (一)指南建议要体现科学性,聚焦重点精准提炼基础科学问题,避免纯技术应用;要体现创新性或前沿性,避免研究方向陈旧或与其它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重复;要体现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指南建议不宜过细,应保证有适量的申请团队形成竞争申报。 (二)项目研究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围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
2023-10-27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培养和打造一批水平领先、特色鲜明的优秀科研群体,推动学院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快标志性科技成果产出,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1〕7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74号)的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学院全职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2. 近5年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3篇C类高质量学术论文。 3.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三)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其中
2023-10-26
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本次遴选重点征集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及获奖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二)参与遴选成果应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征集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等5个产业领域科技成果。 (三)参与遴选成果应满足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度高、经济和社会价值大,已形成或可获取知识产权,且未进行过转化的科技成果。 (四)成果持有人有意愿通过成果(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创办公司等方式在省内进行成果转化。 二、组织流程 (一)各单位拟申报成果的成果持有人,填写《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登记表》。 (二)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对征集到的成果进行初筛。通过初筛的成果,进入路演遴选环节。 (三)省科技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和技术经理人等,通过路演的方式,
2023-10-23
关于推荐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一)推荐项目须在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前完成省科技厅成果登记,并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且要提供相关证明:1.科学进步类项目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正式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2.技术发明类项目提供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正式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3.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二年以上;4.软科学项目提供评价证明的评价日期距今二年以上。为与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时限一致,今年的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22年1月1日前。(二)推荐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候选项目、同一候选人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奖项评审;推荐项目如果是 2022 年度经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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