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教育研究
师资队伍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齐医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学校标志
校训校风
齐医精神
校歌
齐医报
文化产品
校园风光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科研处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科研处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科研处
2023-12-13
关于我院获批2023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评审通知》要求,经二级单位推荐、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评审等程序,学院获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26项,获批省拨总经费2.6万元,学院配套经费总计65.2万元(附件1)。 一、立项管理 (一)请列入到2023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任务合同书》(附件2),通过“黑龙江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hljkyxm.wsglw.net/)(简称“平台”)下载“立项通知书”,并附于合同书后。 (二)2023年度课题执行年限统一为两年(2024.1.1-2025.12.31),课题负责人可在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平台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变更,原则上延期时间为1年,延期或变更需经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前将立项通知书及合同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1:2023
2023-12-1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黑知发〔2023〕18号)重点任务部署,加快培育我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省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平台),申报科研团队(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已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二)所属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三)科研团队负责人应有牵头承担的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应为批准建设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二、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的主要任务为: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强化研发过程
2023-12-06
关于我院获得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等程序,我院共获得“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在符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经费。各部门请于12月8日前将“包干制”项目预算表报送科研处。 2.使用本计划资金产生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且一个成果不能标注 2 个或以上本计划项目编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立项项目清单.pdf 科研处 2023年12月6日
2023-12-06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办法(试行)》(黑教规〔2022〕16号)中“每年从在我省就业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学位论文中遴选100篇优秀论文”的部署,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在2023年度取得学位,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就业并从事科研工作或自主开展科技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其学位论文确属优秀,也可以参评。 2022年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被资助者不可申报。 同时,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能提供项目开展所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并具有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能力。 二、资助原则 “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聚焦应用、服务龙江”的原则进行。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契合龙江振兴发展现实需要,有助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关键技术供给能力,加速领域科技成果落地,可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备较高的应用价值与前景。项目研究周期
2023-11-30
关于公布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公示期已经结束,医学科学院决定资助23个项目,其中,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8项,博士滚动支持项目5项,资助经费总计115万元。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于2023年12月6日11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立项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 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计划任务书.doc科研处 2023年11月28日
2023-11-30
关于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和超期科研项目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鉴定),同时对超期项目和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鉴定)要求 (一)申请结题(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 (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申请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申请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标注一律不予受理; (五)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结题(鉴定)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等; (六)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
2023-11-30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黑科联发38号)文件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学院限额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需提供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证明(由二级单位和相关纪检部门同时在证明上盖章);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推荐需提供截至2022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证明(由二级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23年12月4日11时前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材料1式6份(含PDF盖章版和Word版本),先进事迹介绍材料(1000字以内)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处1610室。 联系人:刘宇超 电话:2663701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黑科联发38号).pdf 附件2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2023-11-29
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研究报告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院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院本部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机关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和研究报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议。最终认定以下53人主论文合格,13人研究报告合格,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主论文(43人): 拟晋升正高级人员(16人) 马德志 王 岩 刘婷婷 孙俊涛 纪 慧 张可勇 陆 欣 陈辛欣金海峰 郑佳薇 郝利国 隋小宇 程 宇 温宪春 裴芳艺 滕 辉 拟晋升副高级人员(29人) 马春辉 王 洋 王 蒙 王天阳 王绍清 冯宇佳 刘 琦 刘 磊 刘继鑫 齐 磊 李 刚(医药科学研究院) 李 刚(公共卫生学院) 李 林 李静辉 宋佳佳 初从娟 张凤娇 岳丹琪 侯惠玲 姜 明 徐 晶 郭 皓 郭伟东 曹加亮 崔 莹 隋会敏 焦 宇 谢印卓 魏洪娟(同级转职) 拟晋升中级人员(8人) 孔婉莹 朱金峰 李雪梅 吴 昊 周胜军 郑 洁 洪 洋 褚福洋 研究报告(13人): 马春辉 王 蒙 纪 慧 吴 昊 张凤娇 张可勇
每页
8
记录
总共
31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0
/
40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