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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04-08
关于转发关于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2年5月3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科研处 2022年4月8日
2022-04-08
关于征集202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调研及制定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选题。选题要重点围绕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特别是围绕实施我省“十四五”规划、迎庆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等内容,深入开展研究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解疑释惑,破解难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选题征集工作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力求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鼓励专家学者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共同提出研究选题,推动项目研究取得新成果。选题征集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应用经济、管理学、语言学、教育学、艺术学等25个哲
2022-04-04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教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教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通过发挥评奖的导向引领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各学科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学科发展和人才建设,服务学术繁荣和发展大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科评奖的申报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可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http://hljskl.gov.cn自行注册账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参评成果类别分为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艺术作品。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科成果参评成果年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教育学科成果参评成果年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申报人完成平台申报后,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原件、申报汇总表(盖章签字)报送至科研处留存备查。科研处审核时间截至4月 20日11点,逾期不予受理。 4.以下成果不在参评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论文集、年鉴、
2022-04-0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要求(一)提名方式1. 单位提名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2. 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4. 同一人
2022-04-04
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zhv1110@qmu.edu.cn,纸质版送至科研处。详情见附件。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2663711附件1:《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docx科研处 2022年4月4日
2022-04-04
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现将《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推荐意愿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遴选推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每个单位限报1项,并于2022年4月6日前将《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v1110@qmu.edu.cn,纸质版送至科研处。最终确定推荐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单位需另行提供:体现推荐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单位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以上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可靠,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2663711附件1:《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docx科研处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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