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教育研究
师资队伍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齐医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学校标志
校训校风
齐医精神
校歌
齐医报
文化产品
校园风光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科研处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科研处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科研处
2023-06-26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人才队伍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掌握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状况,提升服务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质效,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人才信息,并于6月30日11时前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个人简介》(附件2)报送科研处(行政楼1610室)。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2663711特此通知。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人才信息采集表.xlsx附件2:个人简介及主要成果.doc附件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人才队伍调研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6月26日
2023-06-19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表彰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计划开展第十六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科学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届获过此奖项者不再参评。(二)表彰名额限额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二、评选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
2023-06-16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二、申报办法(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
2023-06-16
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术活动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工作要点》(黑科协办字〔2023〕17号)安排,现就2023年度学术活动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转发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系列全会精神和实施《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突出彰显科协组织优势,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当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排头兵,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以高质量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二、项目类型(一)小型高端学术研讨活动1.项目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优先支持围绕发展数字经济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经济等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绿色有机农副产品
2023-06-16
关于申报2023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本年度计划立项100 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 20 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 10 万元。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一)资助范围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
2023-06-13
关于2023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科研项目结题(鉴定)要求(一)申请结题(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标注一律不予受理;(五)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结题(鉴定)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等;(六)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系统(http://111.41.51.120:81
2023-06-05
关于发布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黑龙江省发布2023年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现将具体事项转发如下。一、揭榜要求2023年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共发布8个专项,下设43个项目榜单(附件1),按项目进行揭榜。(一)揭榜方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等。特殊情况下企业化管理的研发机构申请作为揭榜方牵头单位,应对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说明和审查。(二)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及行业比较优势,有能力完成揭榜任务;(三)揭榜方应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四)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五)鼓励省外揭榜方联合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揭榜;(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及各类应用示范企业和基地须落户在黑龙江省;(七)揭榜方与应用方不得存在股权、期权等关联关系,揭榜方牵头单位、合作单位与应用方之间不得将资金转回使用;(八)揭榜方除需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
2023-06-05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及申报要求 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三方面,有关要求如下: (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紧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以及片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聚焦世界一流、国内空白、产业急需,牵头实施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尽快取得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和战略产品。 2.申报要求: (1)创新平台须经国家科技部或省科技厅备案,包括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2)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基础,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紧密相关,应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和产业引领作用。(3)项目可在较短期间内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标志性成果,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4)除新建类项目外,平台类项目原则上需通过省级以上创新基
每页
8
记录
总共
318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5
/
40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