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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10-04
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持人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教育科研项目指南(附件2)拟定研究题目;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和相应教育教学培训经历。 2. 每人限申报1项;在研的院级项目(含专项)主持人不得申报,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可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已获批院级以上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3.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立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本次立项针对本科生、留学生、继续医学等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4.本次立项项目结题按新修订的《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评审程序 1.各单位需核实前期研究基础、教育教学培训经历和课程等信息。 2.各单位在初审时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教育科研伦理审查,伦理审查表附件4,党政管理及教辅部门申报的课题由评估中心组织审查和
2022-10-03
关于举办实验课堂设计讲座与教学工作坊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实验教师教学能力和实验教学质量,结合学院教师教学培训需求,学院邀请南方医科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董为人教授莅院讲座并做教学工作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10月7日8:30-11:00:讲座——基于胜任力的一流实验课堂设计10月7日14:00-16:30:工作坊——实验教学设计分组研讨10月8日8:30-11:00:工作坊——实验教学设计分组展示10月8日14:00-16:30:工作坊——优秀案例展演、培训总结;实验教学研讨会二、培训前准备内容请参加培训教师提前准备一个实验教学PPT。三、参加人员1.各学院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2.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四、有关要求1.请参加培训教师于10月5日16:00前扫码二维码报名,额满即止。2.报名教师需全程参加培训,按要求准备PPT,携带充满电的笔记本电脑,积极参与讨论与展示。特此通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22年10月3日专家简介董为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医科大学国家级医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国家级医学形态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
2022-09-05
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通知》要求,学院组织2022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注意事项: 1. 请详细阅读以下附件,务必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结题材料准备。附件1:2022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附件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附件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附件5:规划办关于2022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通知 2. 所有课题结题需提供应用证明原件; 3. 教材、论文、获奖证书等提供原件,评估中心在提交材料时审核原件与汇编材料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 4. 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经费决算表需主持人与财务处核对后填写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5. 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
2022-08-30
2022年上半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结果公示
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组织2022年上半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52号)相关要求,学院于2022年8月30日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院级教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要求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按照回避原则,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普通院级课题、专项课题等评审标准,仔细审阅课题成果鉴定材料,提出评审意见。 二、评审过程 1.教学单位初评 教学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初评,结合评审标准审核结题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是否符合结题要求。 2.专家组会议评审 专家组集体学习评审标准后,对结题鉴定材料中的结题验收书、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或专著、活动纪实材料等内容进行审阅,并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对2017年立项的院级课题,进行等级评定,确立为指导、一般或重点项目。 三、评审结果 2022年上半年申报结题项目53项(学院本部2018年及之后立项项目共计41项,2017年立项项目
2022-08-21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附属医院、有关部门: 根据2022年秋季学期学院教学工作整体部署,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线上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方案》,为保证线上教学质量,现将学期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与教学保障人员 1.学院本部和附属医院全体授课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 2.各级教学督导:根据工作安排登录授课平台听课看课,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在教学互动e站录入评价信息。 3.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实时监测授课平台,了解线上课堂教学基本情况;合理安排校级督导深入线上教学平台听课看课,及时反馈。 二、教学管理人员 1.各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督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期初线上教学工作,登陆教学平台查看授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线上教学期间遇到的问题。 2.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本部门工作分工,登录授课平台,关注平台使用、教学资源、教师授课等。 三、学生管理人员: 1.各单位学生管理人员:及时登录本班级的授课平台,掌握学生出勤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教师授课以及网络运行情况,发现
2022-08-20
关于组织2023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 2023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2〕1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持人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新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 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 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课题申请人要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基础或参加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能出现违反教育科研伦理问题。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
2022-08-02
关于参加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课程大纲制定与课程目标评价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为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本科专业认证落实产出主线和评价机制底线要求,指导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切实落实“产出导向”,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召开面向产出的“课程大纲制定与课程目标评价”线上专题培训,现组织学院本部及附属医院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课程和教师层面如何落实面向产出的有关要求,介绍如何开展面向产出的课程大纲制定与课程目标评价工作; 2.分享面向产出的课程改革经验。 二、参加人员 1.学院本部及附属医院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其他基础教师、临床教师 2.学院本部及附属医院教学管理人员 三、时间及方式 1.培训时间:2022年8月4日(星期四)8:30-12:00; 2.培训形式:在线会议方式召开(腾讯会议平台) 直播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l/61pNuHZeNIuU 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参会人员提前进入会议平台,全程参加培训,推动教师做好面向产出的
2022-07-15
关于公布2021年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结果的通知
一、立项与结题结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该给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名单的通知》(黑教高函[2022]129号),现公布学院2021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及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结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请2021年度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负责人按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按照立项时的要求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注意研究过程的材料积累、按要求撰写研究报告,按期结题。已经结题的项目,请提炼成果内容、凝练成果特色,为今后申报教学成果奖做准备。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22年7月15日附件:1.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结果.xlsx2.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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