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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关于我院获得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等程序,我院共获得“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在符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经费。各部门请于12月8日前将“包干制”项目预算表报送科研处。 2.使用本计划资金产生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且一个成果不能标注 2 个或以上本计划项目编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立项项目清单.pdf 科研处 2023年12月6日
2023-12-06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办法(试行)》(黑教规〔2022〕16号)中“每年从在我省就业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学位论文中遴选100篇优秀论文”的部署,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在2023年度取得学位,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就业并从事科研工作或自主开展科技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其学位论文确属优秀,也可以参评。 2022年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被资助者不可申报。 同时,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能提供项目开展所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并具有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能力。 二、资助原则 “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聚焦应用、服务龙江”的原则进行。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契合龙江振兴发展现实需要,有助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关键技术供给能力,加速领域科技成果落地,可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备较高的应用价值与前景。项目研究周期
2023-12-04
关于本周团员组织生活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总支:根据学院团委统一安排,本周全院团员学习内容如下:1.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宪法宣传周主题,走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团日,了解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增强团员法治素养。请于12月1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团委邮箱。请各基层团委、总支以团支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研讨,同时做好考勤、文字及图片记录,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联系人:陈思汝,联系电话:2663234。特此通知。团委2023年12月6日
2023-12-04
关于参加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单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我院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4:30二、会议地点各二级学院、附属第一、二、三医院在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附属第五、六、十、十一医院在视频分会场三、与会人员学院领导、二级学院分管就业工作领导、学工办主任及毕业班辅导员;附属第一、第二、第三医院分管就业工作副院长及学生科长;附属第五、第六、第十、第十一医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四、相关要求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入场,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招生就业处 2023年12月4日
2023-12-01
关于进行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重要通知
学院在职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端口已开放,请教职工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确认或采集,以免影响个人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教职工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将定期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请教职工将相关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备查。个税咨询热线:13069981559,联系人:张艺玮财务处2023年12月1日
2023-12-01
无偿献血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血液是维系生命的源泉,是传递社会爱心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事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巩固家庭和乐幸福的基石。为发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精神,体现医者仁心,校学生会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一、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更是职业精神的体现。作为医学生,我们应成为献血行动的积极响应者,将学医志向与实际行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我们的爱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撑起一片绿荫。我们广大青年,正值青春年少,身怀满腔热血,更应该绽放我们的光与热!参加这场无私的奉献!二、无偿献血是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的迫切需要,既能挽救临床用血患者,还有利于构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让我们都积极投身这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行为,架起人与人之间信任与关爱的桥梁和纽带。 三、无偿献血是尊重科学、尊重生命、尊重健康的行为,是新时代好青年的生动注脚。适量献血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造血能力,使血液粘滞性下降,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增进健康有积极的意
2023-11-30
关于公布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公示期已经结束,医学科学院决定资助23个项目,其中,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8项,博士滚动支持项目5项,资助经费总计115万元。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于2023年12月6日11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立项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 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计划任务书.doc科研处 2023年11月28日
2023-11-30
关于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和超期科研项目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鉴定),同时对超期项目和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鉴定)要求 (一)申请结题(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 (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申请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申请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标注一律不予受理; (五)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结题(鉴定)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等; (六)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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