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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关于我院获批2023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评审通知》要求,经二级单位推荐、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评审等程序,学院获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26项,获批省拨总经费2.6万元,学院配套经费总计65.2万元(附件1)。 一、立项管理 (一)请列入到2023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任务合同书》(附件2),通过“黑龙江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hljkyxm.wsglw.net/)(简称“平台”)下载“立项通知书”,并附于合同书后。 (二)2023年度课题执行年限统一为两年(2024.1.1-2025.12.31),课题负责人可在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平台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变更,原则上延期时间为1年,延期或变更需经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前将立项通知书及合同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1:2023
2023-12-12
关于编制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精神,学院须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部门和内容 1.编制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财务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育教研部、研究生处、科研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编制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编制内容共有8个部分,即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各部门需编制内容详见附件1。 二、编制要求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内容
2023-12-1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黑知发〔2023〕18号)重点任务部署,加快培育我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省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平台),申报科研团队(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已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二)所属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三)科研团队负责人应有牵头承担的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应为批准建设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二、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的主要任务为: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强化研发过程
2023-12-11
关于做好2023年学院资产盘点及清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及附属医院: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年终资产清查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员岗位设置信息及部门资产账目盘点清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资产管理员岗位信息核对。请各部门自行下载资产管理员信息表(附表一),并于12月15日前核对完成。如需变更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请本部门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函推荐。各二级学院可根据管理需要申请设置三级(科室或中心)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管理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2、盘点清查。请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自行登陆学院一网通办网站“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盘点清查账目。资产经管部门完成盘点清查后,只需填写打印账实不符(有物无账--盘盈表、有账无物--盘亏表)清查报表(见附表二、附表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签章)及学院主管部门副院长签字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3、资产管理要素信息核对。各部门机构名称变更、资产管理责任人变动、存放地点变化等资产信息如需修改,资产管理员可直接在资产管理平台本部门下进行线上修改提交,经学院资产管理科审核通过
2023-12-08
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通知》(〔2023〕66号)要求,现将有关资助事宜通知如下: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一)资助对象近五年未获得过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的市级领军人才梯队。(二)资助额度与名额资助5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个资助额度为5万元。(三)资金用途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在研项目需添置必要的仪器、试验材料、中小型实验设备,以及需建立或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四)申报条件梯队2023年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重点是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在研项目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专业从事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且有一定自有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成果预期达到省内首创或国内先进水平。二、人才队伍建设资助(一)资助对象近五年未获得过人才队伍建设资助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及第三梯队成员。(二)资助名额与额度资助20人(项目),每人(项目)资助0.5~3万元。创新研发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学术交流类资助额度为1万元、培训研修类资助额度为0.5万元。创新研发类、学术交流类、培训研修类资助额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三)资金用
2023-12-07
关于组织观看高雅艺术进校园专场演出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总支: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黑河学院将于12月8日(周五)走进齐医,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专场演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演出时间2023年12月8日19:00二、演出地点体育馆三、观看演出人员(含带队教师)基础医学院:80人精神卫生学院:32人公共卫生学院:24人医学技术学院:42人护理学院:48人药学院:24人病理学院:12人口腔医学院:18人研究生院:10人国际交流合作处:10人四、活动要求1.各基层团委、总支须安排1名教师带队,18:30前组织学生集体进场,并到指定位置就坐,入场后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2.各基层团委、总支务必保证出席人数,学院将对组织情况予以通报。附件: 演出座位表.xlsx黑河学院音乐学院简介黑河学院音乐学院位于素有“北国风情之都”称号的一黑龙江省黑河市,由原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艺术系音乐专业发展而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音乐教师为主体,同时培养声乐、器乐、键盘、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人才的综合性音乐学院。历经数十年的办学历史,音乐学院积淀了雄厚的办学实力,拥有一支国际化的教师团队,教职工
2023-12-07
关于开展校园消毒技术规范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目前已进入冬季流感流行期,面临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等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叠加流行风险,为进一步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消毒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有效作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将开展校园消毒技术规范培训工作,切实切断各种病原体传播途径,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8日 14:00 二、培训地点 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后勤管理处、学工部等部门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清洁消毒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性消毒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8日11点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至医院管理处卫生所,联系人:李昱,联系电话:2663130。 2.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清洁消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做到全员、全过程、全链条覆盖。 3.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医院管理处 2023年12 月7 日
2023-12-06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7日(星期四)14: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学院本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 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3.保卫处处科级干部,后勤管理处副处长、伙食科科长、总务科科长、房产科科长,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医院管理处卫生所所长,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 4.附属医院院长、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保卫科科长、学生科科长。 四、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请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王天翔 联系电话:13019786688 特此通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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