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教育研究
师资队伍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齐医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学校标志
校训校风
齐医精神
校歌
齐医报
文化产品
校园风光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图书资源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2022-09-14
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前试音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位考生: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至,为考试顺利进行,学院调频电台全天播放英语听力试音内容。请同学们调试手中的接收机,如果接收机有故障请及时更换。 调频频段:FM72.5兆赫 试音时间:2022年9月14日--17日 请各位同学互相转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22年9月14日
2022-09-14
关于推进学院2022年党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通报
在学院科学制定并全面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确保2022年学院党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党委办公室于近日依据《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院发[2022]3号)文件及《关于推进学院2022年党委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截至2022年8月31日,各基层党委、总支及22个相关部门报送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对和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重点工作任务201项,其中需8月31日前完成的7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42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延迟完成25项、取消6项。同时,提前完成其他重点工作49项,完成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22项。 二、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虽然学院2022年各项工作不同程度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各基层党委、总支及相关部门仍然坚守阵地、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学院党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绝大多数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其中,承担10项以上的重点工作任务,且均按计划完成的部门有宣传统战部、组织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纪委办公室、团委。
2022-09-13
关于2021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实施细则》[2017]150号文件文件精神,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具体事宜如下:一、申请时间:二、申请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预科生、对口升学“三校生”、药学类、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专升本学生。三、办理流程1.学生工作部(处)网站9月13日公布2021级各专业成绩排名,成绩排名符合要求的学生于9月13日至 9月 16日自愿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转专业申请(确认)表》,以转出学院为单位 9月 19日下午之前上报学籍科。专业志愿填写后不得更改,资格排名不顺延。2.9月21日至9月23日,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示转专业申报学生名单,并报学生工作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议。3.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转专业的学生, 9月30日到教务处教务科填写《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情况确认表》,之后到学生工作部(处)领取专业调整通知单到转入学院、专业报到。四、名额分配(一)各专业转出名额1.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转出名额:各专业转出比例为2021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5%。(1)病理学院、基础医学
2022-09-13
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及附属医院:按照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开展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测评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4日二、测评对象学院本部正式职工(含在编、编外同工同酬、人事代理人员),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不包含工勤人员。三、测评方式测评对象通过扫描下方的“调查问卷二维码”,匿名进行网上填答。填写完整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测评。四、有关说明1.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教职工按规定时间完成测评,填答问卷应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所提交的内容客观公正。2.各单位、部门及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跟踪反馈。9月15日10:00前收集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提交结果截图,将参加测评人数发送至Qyrsk@qmu.edu.cn。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各高校测评情况进行通报,对问卷填报率不高、有效问卷比例较低,在填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雷同问卷较多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联系人:韩老师,冷老师联系电话:0452-2663311。人事处
2022-09-12
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度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绩效评估的通知
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绩效评估办法(修订)》([2017]24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落实推进行政管理职能下移,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单位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实体作用,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如下:一、评估时限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二、日程安排1.9月12日-9月14日各部门征求关于组织绩效评估的意见或建议报人事处。2.9月15日-9月20日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考核办法并提交院长办公会。3.9月21日-9月23日做好组织绩效考核准备。4.现场评估:9月26-9月30日期间全天进行,每天检查2-3家单位,8:30及14:00开始。各一级指标负责单位到评估单位统一进行资料查阅、现场评估。9月26日 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9月27日 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9月28日 护理学院、药学院9月29日 病理学院、社会科学部9月30日 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医药科学研究院4.一级指标单位总结:10月3日~10月7日各一级指标责任单位完成本
2022-09-12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本部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规定,学院将于2022年9月12日-9月27日开展2021-2022学年度全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针对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院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岗教学、科研、教辅、职员、工勤人员。二、考核办法1.各教学、科研部门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工作要求,在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最低科研分要求前提下,依据本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2.教辅、职员、工勤人员由本部门制定办法进行考核。三、日程安排1.9月12日至9月14日各部门征求关于职工绩效考核的意见或建议报人事处。2.9
2022-09-12
关于召开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二次会议的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根据今年研究生教育工作总体安排,学院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二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医学技术、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新增情况,通报研究生教育相关情况,征求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等内容。请各位委员(见附件)按时参加会议。特此通知。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院政发[2022]61号)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2022-09-09
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为庆祝第38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我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先进集体:学院各单位、部门(含附属医院)先进个人:全院专任教师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三、推荐名额1、各二级单位可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1人。2、学院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和师德先进个人1人报省教育厅候选。四、评选推荐程序1、二级单位评选推荐、公示(9月8日-9月16日)。由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后在部门校园网进行公示3天。2、学院评选推荐、公示(9月16日-9月23日)。人事处组织师德评选委员会,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五、有关要求和政策1、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2、先进个人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或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
每页
8
记录
总共
1705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75
/
214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