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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关于院本部获批2022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齐科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二级单位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复审等程序,确定资助2022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33项(见附件1),资助经费共计71万元。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2)。请各单位科研科认真审核《合同书》注意事项,于2022年8月22日16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查新报告一份报到科研处,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计划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合同书填写几点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等信息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2.单位自筹栏内填写资助经费,并在用途栏中列支; 3.“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中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特此通知。附件1: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清单附件2:《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科研处2022年7月22日
2022-07-20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培训工作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实施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在做好前期疫情防控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做好第九版防控方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组织本部门开展第九版防控方案培训工作,做到全员参与、全员了解、全员合格。 二、强化培训过程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第九版防控方案学习培训活动,尤其对参与疫情防控的行政管理人员、专班工作人员、核酸采样、消杀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以及后勤等重点人员着重开展全面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 三、提升培训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管理人员强化培训效果,加强考核工作,确保培训合格后上岗。 学院将分类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培训,并组织全员考核工作,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突出重点、达到实效,切实推进第九版防控方案各项防控措
2022-07-18
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2022年高考已经结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坚决刹住不正之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提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发布工作通知、廉政短信、微信提醒等方式重申纪律规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全面统计所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今年升学情况,加强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警示提醒,及时开展廉政谈话,组织有子女升学情况人员签订承诺书,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8月25日前,将《2022年子女升学情况统计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电子版报送纪委办公室邮箱jw@qm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连同签订的《承诺书》上报学院纪委办公室(行政楼2002室),联系人刘驰,2663088,各附属医院报医院纪委办公室。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坚固“后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2-07-15
关于公布2021年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结果的通知
一、立项与结题结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该给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名单的通知》(黑教高函[2022]129号),现公布学院2021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及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结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请2021年度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负责人按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按照立项时的要求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注意研究过程的材料积累、按要求撰写研究报告,按期结题。已经结题的项目,请提炼成果内容、凝练成果特色,为今后申报教学成果奖做准备。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22年7月15日附件:1.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结果.xlsx2.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xlsx
2022-07-13
关于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那雪等774名学生学籍的公示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那雪等774名学生因修读年限超过学院学籍规定,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院政发〔2017〕133号)第三十六条的“专科、专升本修读年限超过5年,高起本修读年限超过7年者,应予退学”规定,经2022年6月23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那雪等774名学生取消学籍处理。公示期为7天,如有疑义请拨打电话0452-2664444。 特此通知。 附件: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774名超期学生学籍的名单.xlsx 齐齐哈尔医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7月13日
2022-07-13
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7月12日,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度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项目评审工作,评审组成员由齐齐哈尔医学院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疗专家库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对附属医疗机构报送的42项医疗新技术进行评审。经评审专家组认真审议,确定20项医疗新技术为学院推广项目,其中I类推广项目3项、II类推广项目5项、III类推广项目12项。 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对评审结果或评审材料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7月19日前向学院医院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韩俊岩,联系电话:2663901 附件: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项目公示名单.doc齐齐哈尔医学院医院管理处2022年7月13日
2022-07-11
关于对逾期未结题科研项目开展自查及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根据巡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对学院各级各类逾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开展自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查及清理范围(一)自查到期应结题项目: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合同到期,但未办理结题验收或延期后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二)逾期清理项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到期,但未办理结题验收或终止的科研项目。(三)自查清理项目类别: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市科技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博士后启动基金、市社科联、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包含院内自选项目)、学院社科联等来源的科研项目。(四)2019年5月学院已对2017年12月31日(含)前应结未结的超期项目完成清理工作,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已按终止处理,故不在此次受理范围内。二、自查及清理工作要求(一)自查到期未结题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到期而未办理结题的项目(未按期结项的项目清单将统一发送至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科),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结项备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统计
2022-07-09
关于订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现开始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订购工作,为做好教材订购工作,保证正版优秀教材进课堂,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学生订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学生在校订购教材采取自愿原则。二、工作流程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用书班级订书单》(见附件)组织学生订购,于7月14日前,上报学生订书数量及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各班电子版订书单发送至邮箱:qyszkc@qmu.edu.cn(每个班级的订书单上,务必标明联系人电话,不接受班级的单独订书单),文件的命名方式为:部门+2023-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订书单;每张订书单中必须有班级教材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请仔细核对。2.对于没有教材订购的班级,请在邮件中简要说明“***班级没有教材订购”。已到临床教学基地学习的学生,由临床教学基地负责通知学生,并将订书单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3.结款方式,本次书款采用网络方式支付,在订书单汇总表下附有微信二维码(见教材订书单),只允许班级教材负责人扫码加入。我院图书供应单位为哈尔滨文科书店,联系人:李辉,电话:136 136
每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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