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09-23 编发部门:科研处 稿件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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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实施方案》等要求,现就2026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向

2026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设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医学教育专项、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转化专项五类。实施年限为两年,开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

(一)重点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为目标,重点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重大需求,聚焦重点人群健康改善、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提升、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等方向,支持多学科、多中心联合开展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研究。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3万元。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已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者优先。

(二)青年项目。以培养卫生健康领域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培育科技后备人才为目标,支持青年医务工作者围绕卫生健康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卫生健康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三)面上项目。以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围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及健康促进等各环节,支持多领域技术应用性研究与创新发展,鼓励人口老龄化应对策略、多元化食物资源开发、创新药与医疗器械研发、生物安全等领域研究。省卫健委下达项目指标限额35项,每项支持1万元。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省卫健委下达项目指标限额35项(其中院本部5项,一附院10项,二附院10项,三附院10项)。

(四)医学教育专项。重点支持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研究,鼓励围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医学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等方向开展深入研究。拟立项20项,无经费支持。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经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为从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或教学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转化专项。围绕辅助诊疗、疾病筛查预警、公共卫生风险研判、医疗质量控制等方向开展研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卫生深度融合,打通技术创新到临床应用转化链条,重点支持能够形成可推广应用的智能诊疗模型、辅助决策系统或数字化解决方案的项目。拟立项10项,无经费支持。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医疗卫生业务,具备医学人工智能相关研究基础,能够统筹医疗、信息技术跨学科团队开展攻关。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如未完成拟立项数量,剩余经费统筹调剂至面上项目使用,用于增加面上项目省级经费支持项目数量,面上项目拟立项总数保持不变。

二、申报条件

(一)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且每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无经费支持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2.未经学术审查、伦理审查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3.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

4.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期间的申请人;

5.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6.被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其他规定情况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认真填报申请书、计划任务书等内容,上传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等必要材料。

(二)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联合申报项目须提供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书(加盖公章),明确合作内容、期限、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预期成果须简要、明确、易于量化。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及专利、技术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等产出,支持科普作品、基层适宜技术推广作为产出指标。政策研究课题以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为主。

(四)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课题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要求;涉及干细胞的临床研究须按《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备案;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在符合条件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5日24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及审核工作。对于未成功上传申请材料,造成无法立项的,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填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s://heilongjiang.wsglw.net/)登录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申请材料,上传项目申请书、科研诚信承诺书、职称证书等相关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尊

联系电话:2663702

科研处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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