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学生申请、学校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初审合格港澳学生奖学金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生源类别 | 学校 | 获奖等次 |
| 1 | 王世睿 | 香港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二等奖 |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31日-11月7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52-2663510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