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第一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5编发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76设置

学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黑教发【2023】11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即将启用“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平台包含资产管理、采购申报审批、设备维修维护、合同动态管理等功能。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第一期)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7月9日(下周二)下午14:00 。

二、培训地点: 

  计算机实验中心教学主楼南区405教室。 

三、培训人员: 

  各所属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准时参加,不得缺席,本次培训将记入学院资产年度工作考核。 

  2、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固定资产分级管理工作制度》要求,资产管理员身份原则上要求科级干部或高级职称以上,岗位固定的在编人员。

  3、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8日(下周一)17:00点前,将《资产管理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一)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gzc@qmu.edu.cn。


 联系电话:0452-2663401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附表一:资产管理员信息采集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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