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黑教发【2023】11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即将启用“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平台包含资产管理、采购申报审批、设备维修维护、合同动态管理等功能。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第一期)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7月9日(下周二)下午14:00 。
二、培训地点:
计算机实验中心教学主楼南区405教室。
三、培训人员:
各所属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准时参加,不得缺席,本次培训将记入学院资产年度工作考核。
2、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固定资产分级管理工作制度》要求,资产管理员身份原则上要求科级干部或高级职称以上,岗位固定的在编人员。
3、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8日(下周一)17:00点前,将《资产管理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一)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gzc@qmu.edu.cn。
联系电话:0452-2663401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