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让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学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黑龙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黑财资【2022】82号)文件精神,全权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学院富拉尔基区花园街11号一处职工住宅发布转让交易公告。公告网址:https://www.ejy365.com/info/278665(e交易网站),欢迎潜在各受让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