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精神,学院须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部门和内容
1.编制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财务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育教研部、研究生处、科研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编制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编制内容共有8个部分,即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各部门需编制内容详见附件1。
二、编制要求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内容、重点体现工作结果和成效,文字表述和数据列举要体现工作亮点,高质量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真实反映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充分展示本科教学工作的特色和成效,突出典型事例。报告不限字数,要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简练、格式规范,报告中的数据务必与国家填报平台保持一致。
3.为保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时提交,请各部门于12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提交材料联系人:李双,电话:2663915,邮箱:qypgzx@qm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各部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内容任务分解.zip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