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厅《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对近四年(2019-2022年)上报的报废资产(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家具装具、生产生活设备等)进行报废处置。
报废处置公告由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https://www.ejy365.com/info/26652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9日
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厅《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对近四年(2019-2022年)上报的报废资产(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家具装具、生产生活设备等)进行报废处置。
报废处置公告由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https://www.ejy365.com/info/26652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