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黑龙江省活动的通知》精神,学院将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三、学校报送数量
每所高校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
四、项目说明及资格审定
(一)项目说明
参加活动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各类别的具体定义、制作要求、参考指标、报送形式等详见附件1: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黑龙江活动指南和附件2:常规项目作品推荐参考指标。
(二)资格审定
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学科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 3 人。
五、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作品准备:2023年7月11日-8月10日
2.教学单位推荐:2023年8月11-8月14日
3.学院评审推荐: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4.作品完善:2023年8月21-31日
5.作品网上提交:2023年9月1日
(二)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活动,按照“指南”中作品要求报送,对作品进行资格审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作品。
工作联系人:刘春苗 电话:0452-2663905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黑龙江活动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