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际间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发挥我院优势教育教学资源,扩大社会服务职能,提高地方区域在职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的岗位胜任力及学历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黑教职函[2022]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需求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学院2022年第20次院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为我院校外教学点,特此公示。
齐齐哈尔医学院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