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具体要求,为保障2022年学院预算执行顺利完成,请各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支出安排,避免突击花钱。财务处定于本年度报销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政府采购项目付款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
相关要求如下:
1、2022年需要支出的项目请务必于11月末前支付完毕,各类专项资金结余财政将全额收回,重新统筹使用,各专项使用部门请高度重视,同时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2、各类人员经费发放(12月份工资除外)请各部门于11月15日前送达财务处计税发放。
3、做好政府采购结算、验收、付款工作。涉及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部门及时推进项目履行工作,11月23日前完成付款结算。
4、请有欠款的职工于报销截止日前还清欠款。
5、各类收费正常进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望各部门周知并高度重视。
齐齐哈尔医学院财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