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学院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制定预案,合理提出防疫物资采购计划,按《齐齐哈尔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齐齐哈尔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和采购程序。
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黑财采[2020] 2号》文件精神,通过“疫情防控绿色通道”方式采购,“疫情防控绿色通道”采购项目需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论证通过,使用单位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使用单位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要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节约时效、杜绝浪费的原则,保证采购质量。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凭据由使用单位妥善管理,留存备查。
监督部门对“疫情防控绿色通道”采购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