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黑财规审[2022]10号),请各部门负责采购的领导、资产管理员和采购项目申报老师认真学习,并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严格贯彻落实,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pdf
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