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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06-13
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 中国科技青年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国科技青年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动员,做好论文推荐工作。有关推荐要求如下:请各单位充分动员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优秀青年人才参与。要求各二级单位推荐论文上应不少于1篇。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报名表、论文等材料发送至邮箱zhv1110@qmu.edu.cn。各材料按“单位-姓名-论文标题”统一命名。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国科技青年论坛的通知.pdf科研处 2022年6月13日
2022-06-10
关于申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做好研究阐释工作,现组织开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设立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龙江振兴发展实践需要,全面准确、系统深入研究阐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目标愿景、战略支撑和重点任务等,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工作,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加力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和学理支撑。二、选题方向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结合黑龙江省情,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三、申报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独立开展研究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2.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
2022-05-31
关于2022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科研处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鉴定),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 (鉴定)要求: (一)申请结题 (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 (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申请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申请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专利以及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注明的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否则不予结题; (五)所有结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按照附件1进行填写; (六)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
2022-05-30
关于征集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完成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面向全院征集选题。选题要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特别是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全育人等内容,深入开展研究广大师生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选题要具有现实性、原创性、前瞻性和针对性。鼓励跨学科、跨部门合作,共同提出研究选题。本次选题类别包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按时报送高质量的社科选题。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汇总,6月6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含电子版)。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筛选,确定选题后将开展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附件:关于征集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工作的通知.docx 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xls科研处 2022年5月30日
2022-05-30
关于公布各部门2022年5月科研工作总结、6月科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为保证各部门科研月工作顺利完成,特将各部门2022年5月科研工作总结及6月科研工作计划公布如下:基础医学院一、2022年5月工作总结1、完成1项2022年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2、完成2期基础医学文献抄读线上交流活动;3、完成2项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申报工作;4、完成1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工作;5、完成9项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6、完成1项省科协学术活动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工作;7、完成6项科研管理相关办法的修订意见征集工作;8、完成2020-2021学年组织绩效考核(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的迎检工作;9、统计上报2018年至2021年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科研立项和报奖等科研信息;10、举办王玉教授学术汇报交流会暨第十一期基础医学学术论坛活动;11、邀请哈尔滨医科大学魏璨副教授做学术汇报,并聘请为特聘教授深入开展科研合作。二、2022年6月工作计划1、推进基础医学科研实验室迁移至形态楼的搬迁工作;2、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3、召开科研试剂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工作培训交流会;4、开展基础医学科研平台试剂耗材采购工
2022-05-28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一、课题申报条件(一)申请者 (课题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请时说明。已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再申报新的课题。每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二) 已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并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者,将加入黑名单,无申报资格。二、课题申报方向以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技术的应用性研究;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重大疾病诊断、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罕见病研究、近视眼防控、残疾预防、康复、老年健康、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临床营养辅助治疗等领域的应用性研究;医学应用基础和药物领域研究;全科医学相关领
2022-05-25
关于推荐2022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和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限项要求,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经项目申请人答辩、专家评议,对优秀青年项目和联合引导项目进行两轮评审,结合院外同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推荐3个优秀青年项目和15个联合引导项目申报2022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按姓氏笔画排序)。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部门项目申请人网上修改申请书,务必于2022年5月26日11点前完成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附件:推荐2022年黑龙江省自然基金优秀青年和联合引导项目汇总表.xlsx科研处2022年5月25日
2022-05-2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轮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轮评审答辩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二轮评审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8:30二、评审地点1、行政楼1803会议室(省自然优秀青年、附属医院联合引导)2、行政楼1804会议室(院本部联合引导)三、答辩要求1、项目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5分钟(结合PPT进行),汇报内容突出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5分)、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存在问题(附近3年文献展示)(10分)、研究内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20分)、项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20分)、 项目学术思想及创新之处(15分)、研究的预期目标及预期成果和水平(5分)、项目申请人科研背景及项目组成员构成(5分)、项目前期研究基础工作(20分)。2、答辩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表达清楚,请各申请人严守答辩时间,超时,答辩将自动中断。3、请项目答辩人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现场,因答辩人未到场,缺席答辩,视作放弃,后果由申报者自负。四、二审答辩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序)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答辩名单.xlsx 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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