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师资概况
学校标志
客座教授
研究生导师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校园风光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建设成果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校歌
齐医报
大学生心理咨询
大医文化丛书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校内公文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科研处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科研处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科研处
2022-07-22
关于院本部获批2022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齐科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二级单位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复审等程序,确定资助2022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33项(见附件1),资助经费共计71万元。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2)。请各单位科研科认真审核《合同书》注意事项,于2022年8月22日16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查新报告一份报到科研处,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计划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合同书填写几点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等信息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2.单位自筹栏内填写资助经费,并在用途栏中列支; 3.“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中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特此通知。附件1: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清单附件2:《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科研处2022年7月22日
2022-07-11
关于对逾期未结题科研项目开展自查及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根据巡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对学院各级各类逾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开展自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查及清理范围(一)自查到期应结题项目: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合同到期,但未办理结题验收或延期后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二)逾期清理项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到期,但未办理结题验收或终止的科研项目。(三)自查清理项目类别: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市科技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博士后启动基金、市社科联、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包含院内自选项目)、学院社科联等来源的科研项目。(四)2019年5月学院已对2017年12月31日(含)前应结未结的超期项目完成清理工作,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已按终止处理,故不在此次受理范围内。二、自查及清理工作要求(一)自查到期未结题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到期而未办理结题的项目(未按期结项的项目清单将统一发送至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科),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结项备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统计
2022-07-08
关于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学校卫生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要求,省教育厅面向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征集学校卫生专项任务项目。请各单位做好项目征集申报工作,并于8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上报至科研处。附件 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函.pdf科研处2022年7月8日
2022-07-08
关于2022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2022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2年度选题指南》,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三、申报办法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四、注意事项(一)各申报单位应加强
2022-07-01
关于转发《关于商请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的函》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现将《关于商情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动员,做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联系人:张微 电话:2663711《关于商请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的函》-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pdf科研处2022年7月1日
2022-06-27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紧扣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发展战略,结合我市生物医药领域发展实际,现向全市征集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1.坚持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科技人员将学术兴趣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争取更多用于解决我市生物医药领域实际问题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2.坚持聚焦科技培养科技人才的原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发挥好对青年博士的引导培育作用,支持和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二、申报说明及时间1.申报项目类别包括: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临床科研基金项目、自选科研基金项目。2.申请条件见《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内容。3.齐齐哈尔市医疗卫生单位与学院合作申报临床科研基金项目,需选取院本部副高职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为项目第二负责人进行合作。4.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研发与试制、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示范等),在项目取得良好阶段性进展情况下,可在项
2022-06-25
关于公布各部门2022年6月科研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为保证各部门科研月工作顺利完成,特将各部门2022年6月科研工作总结公布如下:基础医学院一、2022年6月工作总结1、召开基础医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业务培训交流会;2、完成3项齐齐哈尔医学院社科联项目选题征集工作;3、完成2项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社科联项目申报工作;4、完成29项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清查工作;5、完成3项黑龙江省卫健委项目申报工作;6、完成9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7、选派1名教师参加中国科协青年论坛活动;8、组织教师参加3场次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培训活动;9、制定基础医学院学术论文审查备案管理工作流程;10、完成基础医学科研中心整体搬迁工作。医学技术学院一、2022年6月工作总结1、组织教师申报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2、组织师生参加第十届“共享杯”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工作;3、组织教师参加第一届中国科技青年论坛工作;4、组织教师进行2022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5、进行科研平台搬迁工作;6、组织教师申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工作;7、组织教师填写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调查问卷工作;8、统计上报202
2022-06-24
关于2022年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开放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顺利开展科学实验,保障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高质量申报和完成,经学院疫情防控办研判,决定暑假期间各科研实验室正常开放。暑假期间进入科研实验室的教职工需遵守以下要求:1、已申报假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统一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报送科研处进行备案。按学院疫情防控要求,未审批人员暑假期间不能进入校园和目的实验室。2、拟进入实验室人员需填写《科研人员假期进行科研实验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目的实验室及实验室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于6月30日前交到目的实验室后方可进入目的实验室。3、假期入校开展实验的人员需听从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遵守市、区、社区及小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措施,坚决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非必要不离齐,确需出行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流程,离开市域返齐人员未经学院批准一律不得私自进入校园。4、各二级单位严格贯彻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厅、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值班值守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5、各科研平台对进入实验室人员执行日常签到手续,开学
每页
8
记录
总共
305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34
/
39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