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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12-26
关于岳丽玲教授开展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标书撰写质量,学院组织申报人员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进行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讲座题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撰写》 讲座人:岳丽玲 教授 讲座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4:00 讲座地点: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 参会人员: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 参会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讲座期间手机保持静音模式。科研处 2023年12月26日 岳丽玲教授简介 岳丽玲,女,医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处副处长,齐齐哈尔医学院生物样本中心主任,齐齐哈尔市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理事,黑龙江省抗癌协会理事,齐齐哈尔市营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转移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肿瘤的发病机制及药物抗肿瘤机制研究。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7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3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9篇。荣
2023-12-22
关于对2023年科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学院科研工作管理,科研处对2023年度学院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统计时间及成果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学院获得的科研项目(纵向和横向)、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发表论文、成果鉴定(结题)项目、科研获奖、专利等科研成果(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无漏项)。 2.统计单位范围:学院本部、三所直属附属医院。 二、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科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所有材料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审核,未录入科研系统的科研成果将在职称评审和业绩考核中不予认定。 2.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要求:发表论文(刊物封皮、目录、版权页、主办主管单位页、论文电子版、SCI检索报告);出版专著、译著及教材(封皮、目录、版权页、出版日期页);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成果鉴定(结题)项目验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科研获奖证书。 论文只统计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为现在职人员发表的论文,如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由第一作者负
2023-12-13
关于我院获批2023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评审通知》要求,经二级单位推荐、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评审等程序,学院获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26项,获批省拨总经费2.6万元,学院配套经费总计65.2万元(附件1)。 一、立项管理 (一)请列入到2023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任务合同书》(附件2),通过“黑龙江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hljkyxm.wsglw.net/)(简称“平台”)下载“立项通知书”,并附于合同书后。 (二)2023年度课题执行年限统一为两年(2024.1.1-2025.12.31),课题负责人可在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平台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变更,原则上延期时间为1年,延期或变更需经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前将立项通知书及合同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1:2023
2023-12-1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黑知发〔2023〕18号)重点任务部署,加快培育我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省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平台),申报科研团队(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已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二)所属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三)科研团队负责人应有牵头承担的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应为批准建设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二、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的主要任务为: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强化研发过程
2023-12-06
关于我院获得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等程序,我院共获得“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在符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经费。各部门请于12月8日前将“包干制”项目预算表报送科研处。 2.使用本计划资金产生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且一个成果不能标注 2 个或以上本计划项目编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立项项目清单.pdf 科研处 2023年12月6日
2023-12-06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办法(试行)》(黑教规〔2022〕16号)中“每年从在我省就业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学位论文中遴选100篇优秀论文”的部署,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在2023年度取得学位,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就业并从事科研工作或自主开展科技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其学位论文确属优秀,也可以参评。 2022年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被资助者不可申报。 同时,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能提供项目开展所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并具有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能力。 二、资助原则 “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聚焦应用、服务龙江”的原则进行。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契合龙江振兴发展现实需要,有助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关键技术供给能力,加速领域科技成果落地,可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备较高的应用价值与前景。项目研究周期
2023-11-30
关于公布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公示期已经结束,医学科学院决定资助23个项目,其中,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8项,博士滚动支持项目5项,资助经费总计115万元。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于2023年12月6日11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立项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 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计划任务书.doc科研处 2023年11月28日
2023-11-30
关于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和超期科研项目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鉴定),同时对超期项目和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鉴定)要求 (一)申请结题(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 (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申请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申请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标注一律不予受理; (五)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结题(鉴定)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等; (六)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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