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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4-09-03
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命名表彰第七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公示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要求,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拟授予卜明、王文豹、王玉春、王涛、刘婷婷、李平、杨晓蕾、林松、郝利国、侯鹏10名同志“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七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特此公示。科研处 2024年9月3日
2024-09-03
关于开展动物实验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动物管理,为提高实验技术水平,为快速掌握规范的实验操作并取得理想成果,加快提升我院教师及学生实验素养,科研处特邀维北京通利华专业技术人员来我院开展动物实验相关讲座。 一、培训安排 (一)讲座 1.时间:2024年9月11日 8:30-11:30 2.地点:形态楼101 3.内容: (1)肿瘤模型的构建和成瘤因素的影响 (2)实验动物技术操作理论培训与视频演示 (3)动物疾病模型的特性及注意事项 (4)动物实验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状况/处理和避免方法讨论 4.参加人员:现从事动物实验相关的老师及研究生、即将从事动物实验相关的老师及研究生、对动物实验感兴趣的老师及本科生。 二、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 2.讲座期间请保持手机静音模式。 特此通知。科研处 2024年9月2日
2024-08-30
关于填报2024年度国自然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已下发,请2024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并于2024年9月5日16点前完成计划任务书填写工作。审核通过后,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项目任务书》最后,一并报送科研处。纸质版计划书应当保证与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内容一致。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计划任务书认真组织实施,所在单位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特此通知。科研处2024年8月30日
2024-08-26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紧扣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发展战略,结合我市生物医药领域发展实际,现向全市征集2024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科技人员将学术兴趣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争取更多用于解决我市生物医药领域实际问题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 2.坚持聚焦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原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发挥好对青年博士的引导培育作用,支持和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说明及时间 1.申报项目类别包括: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博士滚动支持专项科研基金项目、临床科研基金项目、自选科研基金项目。 2.申请条件见《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内容。 3.齐齐哈尔市医疗卫生单位与学院合作申报临床科研基金项目,需选取院本部副高职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为项目第二负责人进行合作。 4.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研发与试制、科
2024-08-21
关于推荐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七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提升科研成果的层次和水平,学院决定对在科技创新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进行优秀科技工作者命名表彰,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申报条件符合《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院政发【2022】89号文件)第二条相关规定,科技成果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所申报成果必须在2022年至2023年学院科研统计范围内)。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要求,组织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确保推荐质量。 2、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 3、请相关单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和佐证材料于2024年8月29日11:00前报到科研处1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洋 2663701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院政发【2022】89号文件).doc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3:
2024-08-20
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院士工作站和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依据《黑龙江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黑科规〔2024〕9号)和《黑龙江省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法》(黑科规〔2024〕1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和黑龙江省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条件 (一)申请院士工作站备案条件 1.拥有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 2.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和生活条件; 3.与院士签订共建院士工作站协议,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二)申请工作室备案条件 1.研发团队具备与进驻专家开展科研合作的承载能力; 2.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机构专家签订共建工作室协议; 3.有明确的经费保障,能为进驻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等保障条件。 二、备案程序(一)各二级单位对《黑龙江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或《黑龙江省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申请书
2024-07-18
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就做好202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作出龙江贡献。 二、研究方向 《通知》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现列出一批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视角自拟具体题目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0日后出生)。鼓励高水平研究者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扶持共建项目同等条件优先支持副高级以下(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者。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作如
2024-07-02
关于推荐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和完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市社科联拟在全市范围内推荐一批专家学者,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人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范围 原则上应为市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具有副处级(含四级调研员)以上职务(职级)熟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党政干部。在齐齐哈尔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成果较多、影响较大者优先纳入评审专家库。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大局;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以及与执业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申报入选专家库应当具备的专业条件 1.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 2.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教学或科研工作5年以上; 3.单独公开出版过1部以上相关领域学术专著,或单独(或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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