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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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建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库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教学成果、创新创业成果、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等各类项目、成果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高等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建设,促进全省高等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启动省级教育教学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一、推荐专家条件(一)各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需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 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术道德高尚,无违纪违法记录; 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1957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项目评审、成果评审等相关工作。(二)省级高等教育专家应在本人学科、专业及工作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评估、认证等工作经历;承担过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出版、发表过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著作、论文等,获得过本领域省内外公认的教学或研究成果重要奖项,在教学业绩、学科专业建设、学术研究与交流、成果宣传推广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三)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外,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家需具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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