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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
2023-04-28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要求,加强学院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从严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学院纪委决定开展以“学习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年轻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和“蚁贪之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统筹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落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1.《“学习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年轻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2.《“蚁贪之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时间安排:2023年5月4日至6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各基层党委、总支按《警示教育学习资料领用时间表》(附件)时间节点取回学习光盘(行政楼2002室),组织学习后,于返还日期前将学习资料返还。参加人员:学院全体处、科级干部观看《“蚁贪之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学院全体年轻干部(处级42岁以下、科级37岁以下)观看《“学习扣好廉洁从政
2023-04-28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工作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五一”“端午”佳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一、严字当头,落实中央八项精神。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以各类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严禁组织、参与由公款支付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吃喝、旅游、健身、垂钓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二、压实责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强化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八个严禁”。各基层党委(
2023-04-04
关于召开学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院直各部门: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决定于4月7日(周五)召开我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4月7日(周五)14:00。二、参会人员学院党委常委、院本部及附属医院正处级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三、参会地点: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四、会议要求1.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2.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需向纪委办公室上交由主管院级领导签字的书面请假申请。3.中共党员需佩戴党徽。4.会议联系人:林萌萌,联系电话:2663088。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2023-04-03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清明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平安、文明节日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杜绝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廉洁、文明、节俭、绿色、健康的祭扫新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现对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提出如下纪律要求:一、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纪律规定,即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部门及个人的钱物、土特产等;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严禁在祭奠活动中奢侈浪费,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对抓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
2023-03-24
关于公布财经管理和学生食堂管理突出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规范整治的工作方案》(院发〔2023〕9号)和《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学生食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规范整治的工作方案》(院发〔2023〕8号)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一、接受举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受理范围1.关于财经管理突出问题8个方面: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学院下属单位及校办企业管理、对外合作及非学历教育管理、学院重大资金项目决策议事程序。2.关于学生食堂管理突出问题5个方面:学生食堂招标、采购管理、财务管理、日常管理和饭菜价格。重点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问题。三、举报方式举报地点:图书行政楼2003室举报电话:0452-2663323举报邮箱:jw@qmu.edu.cn举报信箱:春华城和秋实城门口学院纪委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严查快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特此公告。纪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2023-02-28
关于开展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按照省纪委书记张巍对《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中纪通〔2023〕1号)文件指示批示要求,学院纪委决定开展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旨在加强学院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学院廉洁文化建设。请各基层党委、总支认真组织学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落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见附件二、时间安排:2023年3月1日-10日三、参加人员:院本部处、科级干部及全体党员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组织学习传达,附属医院全体党员干部由各附属医院纪委自行组织开展学习并组织排查。四、学习要求1.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的重要意义。2.各基层党委、总支通过警示教育学
2022-12-28
关于从严纠治“四风”确保2023年 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压实政治责任,推进作风建设。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保障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重视并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严明纪律要求,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又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严抓严管,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对
2022-11-30
关于召开加强党内监督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四条“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报请或者会同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所联系的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的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召开2022年度加强党内监督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听取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同时进行。 二、汇报人员 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宣传统战部负责人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 三、相关要求 1.汇报材料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院发[2019]68号)规定的监督内容、监督职责和党的六大纪律来撰写,要紧紧围绕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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