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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查卷结果公示
根据教学安排,学院于2024年2月22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查卷工作。本次共有322名学生提出查卷申请,各教学单位教研室进行核验,主管领导审核,教务处进行复核后,有1名学生的成绩进行了修改,详细查卷结果见附件。23-24-1期末考试查卷结果汇总表.xlsx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
2024-02-20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全力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及课程安排,有外聘教师及附院教师任课的院(部),要严格执行《学院临床授课教师课前提醒制度(试行)》,加强过程监督,保证授课质量。请各课程承担单位再次核对课表,确保准确无误。各课程承担单位及学生所在单位要及时通知教师及学生查看课表,避免缺课、漏课。学生可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或齐齐哈尔医学院官网的教务在线进行查询,以保证教学运行的平稳、有序。二、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各课程承担单位于开课前认真组织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加强教学培训、丰富课程资源、做好预实验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保证各类教学基本文件(课件、教案、教学笔记、教学日志等)规范、齐全、准备充分。针对以往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强化整改,持续提高。三、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持续做好课程资源(数字化教材、课件、案例、录像、音频、视频、微课、试题库、参考资料等)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结合教学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爱课程、智慧树、超星尔雅、学堂在线、人卫慕课
2024-02-0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补考考试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岗前培训、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各项考务相关准备工作。考务工作的各环节应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齐齐哈尔医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执行。二、领导小组组长:张可勇 于海涛副组长:马 倩 云长海 王兴涛 孙立强 孙 超 张春庆 徐 辉 钱丽丽 成 员:王秀清 王烨兴 白艳晶 刘 旭 孟令军 林佳音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临床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孙 超(兼)成 员:教务处全体人员及各教学单位教务科科长领导小组职责:部署、协调、检查、指导全院的考试工作,负责全院考试日程、考场以及院级巡考人员的安排。三、巡考工作(一)巡考安排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学校为一级巡考,各二级学院、部为二级巡考。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进入考场。2.学校巡考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临床教学中心、现代教育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抽查各院、部
2024-02-04
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查卷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查卷工作安排如下:一、查卷时间2024年2月22日8:30-11:30二、查卷形式线上申请:校内外学生可登陆校园网,进行网上申请查卷。三、查卷范围仅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四、具体安排1.教学单位教务科科长(考务负责人)负责审核学生线上查卷申请,组织教研室进行统一查卷。2.各教学单位在2月23日13时前报送“查卷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1306室,纸介版需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452-2663866,15645297573联系人:邢老师。3.各教学单位如有更改课程成绩,请报送相关材料复印件(试卷复印件、平时成绩证明复印件或其他成绩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完整体现学生的答题情况和阅卷教师的批阅情况。特此通知。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查卷汇总表.xlsx附件2 查卷流程.docx教务处 2024年2月4日
2024-02-01
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31号)文件精神,现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3年1月1日前,博士后期满出站后来留我省工作且未获此项津贴的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二、资助标准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津贴。三、申报程序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博士后本人登陆网上平台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表》(附件2),提交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填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新增人员汇总表》(附件3),在线提交省人社厅。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是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的,直接网上提交省人社厅;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非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平台审核申报。四、有关事项(一)省内出站留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无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外省出站来留我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二)在国(境)外从事
2024-01-16
关于推荐李春旭同志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荐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预通知》及工作要求,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纪委办公室、医院管理处资格审核,基层部门和学院专家组两级评议,同意推荐李春旭同志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现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2-2663901。附件: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docx医院管理处 2024年1月16日
2024-01-16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阅读指南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申报限额及相关要求(申请规定见附件1,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见附件2和附件3 )。 (二)在线申报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1月16日系统正式开放。在线填报平台为“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教师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科,于1月20日前统一报送学院科研处(开通账号模板见附件4)。 (三)改革措施 1.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
2024-01-12
关于组织实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院(部)依据立项批复,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批复实验室开放项目》(附件1)开展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2、给予经费支持的开放项目,项目申报人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实验材料的科学保管和合理使用工作。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和考勤管理,做好《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的填写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成果,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授予的学分记录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记录手册》相应栏目内。4、实验室要按照计划表中指导教师预约的实验时间做好相应的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实验完成后,做好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规范化存档工作。5、开放项目所在院(部)负责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各院(部)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特别是调研类开放项目,时间灵活,所属部门必须及时跟进,检查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6、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抽查各院(部)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情况,抽查时如发现2次以上(包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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