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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防治节日“四风”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坚决落实严的措施、释放严的信号,推动责任传导一贯到底。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拉紧“作风之弦”,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通过提醒谈话、案例警示打好廉洁“预防针”,推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牢牢守好节日“廉洁关”。二、准确把握纠治重点。学院纪委将紧盯享乐奢靡歪风严惩严治,坚决纠治隐藏在高价月饼、蟹卡蟹券、高档烟酒茶背后的“节日病”,深化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等易发多发问题,深挖细查微信转账、快递送礼、私车公养,以培训考察、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隐蔽隐性问题。坚决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2024-09-13
关于公布2024年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拟立项项目的公示》,本院共有61个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其中包括国家级一般项目13项,省级一般项目30项,省级指导项目18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的规定,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周期为一年;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各团队的具体项目编号以公示为准,并且团队须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中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及其编号,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请各项目负责人带领项目组成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招生就业处 2024年9月11日
2024-09-12
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着重体现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自然科学奖着重体现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奖着重体现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器件及其系统等研制中有重大技术发明。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篇;科学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3.如在申报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4
2024-09-11
关于做好2024年度黑龙江省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号,以下简称《优青计划》),现就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1.项目申请人申请当年(2024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性研究经历、且正式受聘于我院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2.近三年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含在研及已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已入选“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带头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计划遴选(至通知发布之日算起,批准立项日期为近三年)。正在申报的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如“头雁”“春雁”计划等项目),未公示入选的,不影响申报。
2024-09-10
关于举办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以数字化转型驱动教育教学深度变革,探索数智赋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现将举办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AI赋能教学创新 协同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赛训结合,推进AI全面融入教学与改革,体系化、常态化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整体提升教师数字素养,精心打造教师教学创新的赛训一体化平台、展示交流平台、改革示范平台、资源共享平台。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一)参赛对象 1.落实教育部“完善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实现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要求,面向所有在职教师(含附属医院),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
2024-09-10
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卫健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现启动2024年度省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医药卫生科研课题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研发转化项目。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为目的,以其能够达到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水平,为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储备研究力量。优先支持与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需提供省人社厅批件),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立项5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二)青年项目。为培养一批卫生健康领域优秀学术骨干,建设我省青年人才队伍,培育科技后备人才。以支持青年医务工作者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有卫生健康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拟立项10项,每项支
2024-09-10
关于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设置课题指南,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思政课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可根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重点项目)》条目直接申报,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 一般项目不再设置课题指南,应立足于思政课教学实践,围绕对思政课教学创新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申报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可对照研究专项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科学拟定题目申报,避免脱离实际、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 二、申请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二)重点项目申
2024-09-09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市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齐政发〔2014〕41号)、《关于2024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函〔2024〕18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4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1.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因调离、超龄、距退休不足半年、身体健康及违纪违法等其它原因,不适合担任原有梯队工作,不能发挥领军作用的取消带头人资格,所在梯队进行调整。对需调整的梯队重新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梯队予以保留;评审不合格的,梯队予以撤销。2.梯队后备带头人或第三梯队成员,因调离、身体健康及违纪违法等其它原因,不适合担任原有梯队工作,不能发挥相应作用的取消资格,所在梯队不进行调整。3.对于成员整体不存在调离、超龄、即将退休不足半年、身体健康及违纪违法等情况的梯队,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不用申报材料。二、申报材料1.涉及带头人调整的梯队,提交以下材料:(1)所在二级单位梯队调整申请公函,主要内容包括调整原因、推荐理由,选拔、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等。(2)填报《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申报表》(附件2-1)、《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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