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教育研究
师资队伍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齐医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学校标志
校训校风
齐医精神
校歌
齐医报
文化产品
校园风光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2022-12-28
关于从严纠治“四风”确保2023年 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压实政治责任,推进作风建设。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保障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重视并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严明纪律要求,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又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严抓严管,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对
2022-12-28
关于订购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现开始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订购工作,为做好教材订购工作,保证正版优秀教材进课堂,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学生订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学生在校订购教材采取自愿原则。二、工作流程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用书班级订书单》(见附件)组织学生订购,于12月31日前,上报学生订书数量及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各班电子版订书单发送至邮箱:qyszkc@qmu.edu.cn(每个班级的订书单上,务必标明联系人电话,不接受班级的单独订书单),文件的命名方式为:部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订书单;每张订书单中必须有班级教材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请仔细核对。2.对于没有教材订购的班级,请在邮件中简要说明“***班级没有教材订购”。计划到临床教学基地学习的学生,由当前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并将订书单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3.结款方式,本次书款采用网络方式支付,在订书单汇总表下附有微信二维码(见教材订书单),只允许班级教材负责人扫码加入。我院图书供应单位为哈尔滨文科书店,联系人:李辉,电话:136
2022-12-27
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及结题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与往年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经本人申报,部门初评推荐,学院从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拟向省教育厅推荐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委托项目6项、一般研究项目23项,拟结题一般研究项目13项。名单详见附件。 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提出书面复议,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联系电话:2663905、2663680。特此公示。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题汇总表.xlsx
2022-12-23
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及《关于组织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进行了2022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过程 评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各教学单位初评、学院组织专家复核实证材料和现场答辩评审。 1.各教学单位初评 12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分别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本单位公示后推荐至学院,共推荐教学成果18项。 2.实证材料复核 12月16日、19日,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评分标准(实证材料部分)》,结合材料与教学成果的相关性,学院从教育教学评审专家数据库中遴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推荐的18项教学成果材料中的立项等级、论文、教材或专著、获奖等实证材料进行复核。 3.答辩评审 12月22日,邀请三位国内知名医学教育专家进行线上答辩评审,结合实证材料得分,确定拟获奖成果及等级。 二、拟获奖成果 2022年我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共申报18项,评出拟获奖成果16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3项。拟授奖名单详见附件。
2022-12-22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十一天情况通报
2022年12月22日是我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十一天,考试科目为局部解剖学、神经病学等。期末考试运行平稳,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良好,监考教师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局部解剖学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0级临床医学专业,所在学院为基础医学院)违纪,监考教师为基础医学院。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醒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巡视,预防和杜绝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教务处 2022年12月22日
2022-12-21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十天情况通报
2022年12月21日是我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十天,考试科目为生理学、病理学等。期末考试运行平稳,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良好,监考教师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免疫防御与疾病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1级临床医学实验班,所在学院为基础医学院)违纪,监考教师为基础医学院、药学院。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醒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巡视,预防和杜绝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教务处 2022年12月21日
2022-12-21
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章雅青教授线上讲学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为加强学科内涵建设,促进校际间学术交流,提升教师科研能力,推动2023年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护理学院特邀请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护理学院原院长章雅青教授作学术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讲座题目护理国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与思考二、讲座时间2022年12月 23日 19:00三、讲座地点腾讯会议网络平台,会议ID:963 742 900四、参会人员护理学院全体教师;附属医院临床护理教师;各学科方向团队成员;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护理教师。五、参会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直播平台,专家讲座期间保持静音模式。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特此通知。护理学院2022年12月21日章雅青教授简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护理管理研究所所长。上海交通大学护理学院原院长。兼任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学校护理学类专业教材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美国护理科学院Fellow(FAAN)、上海市护理学会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等。主
2022-12-18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七天情况通报
2022年12月18日是我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七天,考试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和组织学与胚胎学。期末考试运行平稳,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良好,监考教师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医学细胞生物学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2级全科医学专业,所在学院为基础医学院)违纪,监考教师为药学院。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醒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巡视,预防和杜绝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教务处 2022年12月18日
每页
8
记录
总共
1628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46
/
204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