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N
首页
学院概览
学校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党政机关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医疗机构
教育教学
普通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国际教育
教育研究
师资队伍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成果转化
齐医学报
国际交流
对外交流
出国留学
合作院校
校园文化
学校标志
校训校风
齐医精神
校歌
齐医报
文化产品
校园风光
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
本科就业
研究生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智慧校园
网上办事大厅
图书检索
WebVpn
邮箱系统
电话查询
校园地图
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结果公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校内访问
公开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宣传部
工会
科研处
纪委办公室
组织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办公室
审计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医务处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口腔医学院
体育教研部
社会科学部
外语教研部
病理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成人教育学院
医药科学研究院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学术理论研究部
临床教学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2023-07-05
2023年暑假假前、假期安全工作提示
学院各单位、部门:2023年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假前、假期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和广大师生安全,现就做好假前、假期安全工作提示如下: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忧患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落实《齐齐哈尔医学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办法(修订)》(院发〔2023〕32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安全工作岗位全员职责清单》(院发〔2023〕33号)文件要求,制定、完善安全工作岗位全员职责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二、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部门要在假前,围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防灾减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对师生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假期充分利用短信、电话、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提示提醒,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自救自护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教育,注意舆情舆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校园安全检查各单位、部门要在假前,在工作职责和管辖属地范围内,进行一次全方位、无死角、地毯式的安全工作检查,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
2023-07-04
关于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号)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项目申报设立以下类别: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优秀创新团队项目。2.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针对学院重点学科领域或科学前沿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的相关研究。3.以上类别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1983.01.01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倾斜)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二、优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要求(一)团队主持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项目主持人;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三名;3.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名);4.开展校企合作并取得
2023-07-04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第二天情况通报
2023年7月34日是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第二天,考试科目为生理学、病理学等。期末考试运行平稳,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良好,监考教师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生理学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2级护理学专业)违纪,监考教师为医学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和护理学院。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规范考试管理,提醒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巡视,预防和杜绝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
2023-07-03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天情况通报
2023年7月3日是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天,考试科目为组织学与胚胎学、循证医学等。期末考试运行平稳,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良好,监考教师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组织学与胚胎学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2级精神医学专业)违纪,监考教师为医学技术学院、病理学院。在临床诊断技术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1级康复治疗学专业)违纪,监考教师为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在循证医学考试中,监考教师发现1名学生(2020级儿科学专业)违纪,监考教师为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醒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巡视,预防和杜绝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2023-07-03
关于开展 “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建设精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坚定文化自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内在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提升学院文化软实力,依据《学院“十四五”校园文化和文明建设规划》和《学院文化育人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一个学院,一个特色,一个精品”的“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建设精品项目申报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为契机,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打造师生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塑造齐医精神话语体系,彰显齐医精神文化品格,扩大学院思想影响力,努力构建齐医特色鲜明、人文底蕴深厚、办学环境和谐、文化品位一流的大医文化。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7日。三、项目要求“一院一品”为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建设要积极依靠学院(附属医院)所形成的历史以及人文积淀,注重挖掘在长期历史积累过程中所形成的推动教师和学生去探求理想生活、行为规范的无形力量,形成一批体现学院传统与特色,融思想性、教育性、时代性、艺术性为一体的宣传思想
2023-06-30
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院于6月27日、28日组织专家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进行了现场评审。 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有137项参与答辩,其中创新训练类108项,创业训练类19项,创业实践类10项。依据上级文件和名额分配要求,按照(创新训练项目)7:(创业训练项目)2:(创业实践项目)1的比例,结合网报情况,根据专家现场评审打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最终确定拟推荐申报省级立项项目共69项,其中创新训练类48项,创业训练类14项,创业实践类7项。拟推荐校级立项项目55项,其中创新训练类48项,创业训练类5项,创业实践类2项。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3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联系电话:0452-2663508 联系人:肖 琼 特此公示。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30日
2023-06-30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精神,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支持力度,现将2023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择优给予在站博士后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其中:(一)特别资助。重点资助有突出科研潜力的在站年轻优秀博士后人员。(二)面上资助。择优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二、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申请人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申请项目应直接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进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一)特别资助申报条件和名额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至申报日期);2.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科技成果;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被评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4.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进入“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
2023-06-30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合影照片归档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毕业生合影照片不仅是学院声像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院珍贵的历史档案资料,更是齐医学子在校学习历程的图像见证,若干年后将成为广大校友回首母校的最美好记忆,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和存档价值。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合影照片归档工作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合影照片、留学生毕业班合影照片、成人继续教育毕业班合影照片、联合培养硕、博士毕业生合影照片(包括往届尚未归档的毕业班合影照片)。二、归档要求合影照片归档包括三部分内容:纸介照片、电子版照片和照片档案移交目录三部分。1.纸介照片:⑴规格8寸(20.3cm*15.2cm),不塑封,保证画面中每张面孔清晰可辨;⑵照片正面正上方应标有如下字样:齐齐哈尔医学院**学院**届**专业**班级、摄影时间(数字为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⑶照片背面按照横排标注所有参加拍摄的学生及教师、领导姓名,此外,缺席拍照的应届毕业生名单也应同时列出来。2.电子版照片:⑴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文件以“**学院2023届**专业**班毕业生合影”方式命名,电子版照片要求保持原始像素和尺寸大小,不得压缩处理。⑵纸介照片背面标注的名单
每页
8
记录
总共
1627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15
/
204
跳转到
Top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Copyright © 2026 齐齐哈尔医学院
黑ICP备14004831号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