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8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12设置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2. 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中作者顺序应与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一致。

      3.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14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刘洋,266370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25年10月28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