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综合一、二》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5-08-27编发部门:教务处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10设置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及《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实施方案修订)》院政发〔202441号)的要求,现将专业综合一、二》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岗前培训、学生诚信教育和各项考务相关准备工作。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43号)执行。

二、考试对象

专业综合一2023级临床医学(含病理及各方向)、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专业综合二2022级临床医学(含病理及各方向)、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三、考试时间

专业综合2025969:00-11:00

专业综合20259613:30-15:30

四、巡考工作

(一)巡考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学校为一级巡考,各学生所在单位为二级巡考。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进入考场

(二)巡考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人员和应考学生到位情况,检查监考人员工作情况

2.检查考场秩序和卫生状况

3.对巡考中发现的违纪作弊现象,要协同监考人员查证和认定

4.对考场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5.做好巡考记录等。

、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一)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相关部门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所在单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各教学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选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标注性别)需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考试前一周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2.各教学单位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培训,明确监考职责,杜绝未经培训的教师上岗监考,并做好培训记录。监考教师至少提前20分钟在主楼北区115教室(校外考点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考场分配,领取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进入考场,按照提供的随机排序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按照座位表有序入座,严禁监考教师无正当理由调整学生座位。在开考前监考教师宣讲考场规则,严格监考

3.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缺失可到辅导办开具学生身份证明)。只允许学生携带必要的文具,其他一切物品放置监考教师指定地点

4.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禁止进入考场。

1.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考生,由保卫处依据规定处理

2.后勤管理处保障考试期间各考场用电需求,做好教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考试预案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考试准时进行的,取消当天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纪委举报电话:2663323

教务处举报电话:2663866


 附件:专业综合一、二考试安排-学生版.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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