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安排及《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实施方案(修订)》(院政发〔2024〕41号)的要求,现将《专业综合一、二》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岗前培训、学生诚信教育和各项考务相关准备工作。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43号)执行。
二、考试对象
《专业综合一》:2023级临床医学(含病理及各方向)、儿科学、精神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
《专业综合二》:2022级临床医学(含病理及各方向)、儿科学、精神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
三、考试时间
专业综合一:2025年9月6日 9:00-11:00
专业综合二:2025年9月6日 13:30-15:30
四、巡考工作
(一)巡考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学校为一级巡考,各学生所在单位为二级巡考。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进入考场;
(二)巡考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人员和应考学生到位情况,检查监考人员工作情况;
2.检查考场秩序和卫生状况;
3.对巡考中发现的违纪作弊现象,要协同监考人员查证和认定;
4.对考场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5.做好巡考记录等。
五、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一)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相关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所在单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各教学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选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标注性别)需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考试前一周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2.各教学单位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培训,明确监考职责,杜绝未经培训的教师上岗监考,并做好培训记录。监考教师至少提前20分钟在主楼北区115教室(校外考点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考场分配,领取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进入考场,按照提供的随机排序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按照座位表有序入座,严禁监考教师无正当理由调整学生座位。在开考前监考教师宣讲考场规则,严格监考;
3.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缺失可到辅导办开具学生身份证明)。只允许学生携带必要的文具,其他一切物品放置监考教师指定地点;
4.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禁止进入考场。
六、其他
1.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考生,由保卫处依据规定处理;
2.后勤管理处保障考试期间各考场用电需求,做好教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七、考试预案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考试准时进行的,取消当天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纪委举报电话:2663323
教务处举报电话:2663866
教务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