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高层次人才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典型引领作用,培育造就一批学术素养高、临床医术精湛、科研能力卓越的优秀医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医在医疗服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效应,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名医评选奖励办法(修订)》(院政发〔2022〕93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第五届 “齐齐哈尔医学院名医” 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本人申请,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审查评选,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院医院管理处,学院将组织专家评议并确定获选名单,经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1.评选条件:严格遵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名医评选奖励办法(修订)》(院政发〔2022〕93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2.推荐名额分配:
(1)附属第一医院 推荐名额3名;
(2)附属第二医院(含附属第四医院) 推荐名额3名;
(3)附属第三医院 推荐名额4名;
(4)临床病理诊断中心 推荐名额1名;
三、材料上报
1.申报人认真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名医评选申报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签署申报承诺书,真实提供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2.由推荐单位汇总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名医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并对候选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进行审核盖章确认;
3.各单位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每名申报人纸质材料胶装13份送至学院医院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yglc@qmu.edu.cn。联系人:韩俊岩;电话:2663901。
特此通知
医院管理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