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4-08编发部门:医院管理处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10设置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140号)要求,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经各附属医院初评推荐,学院于4月3日进行申报资格审查,4月8日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拟确定附属第一医院临床药学科,附属第二医院超声科、电生理科、影像科,附属第三医院影像科为2025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韩俊岩  冷晓宁

联系电话:0452-2663901

医院管理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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