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疗机构:
按照学院整体工作部署,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140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术型科室”和“学术型医生”建设实施方案》(院政发〔2022〕178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术型科室”和“学术型医生”评选办法(试行)》(院政发〔2022〕179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首届临床重点专科及首届学术型科室和学术型医生评审建设工作。为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促进各建设单位和个人能力持续提升,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学院决定召开临床重点专科及学术型科室和学术型医生阶段建设成果汇报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汇报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3:30
二、汇报地点
学院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
三、汇报对象
2023年获批学院首届临床重点专科及首届学术型科室和学术型医生
四、汇报内容
主要围绕专科及个人建设基本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成果取得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进行简要汇报。
五、汇报要求
1.请各建设专科和个人撰写阶段建设总结报告(3000字左右)及统计相关建设成果,于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及打印7份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院医院管理处,联系人:韩俊岩、冷晓宁,电话:2663901,邮箱:yyglc@qmu.edu.cn。
2.请各建设专科负责人和学术型医生进行现场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3.请各附属医疗机构分管医疗工作副院长、分管此项工作职能科室负责人、获批2024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学术型科室负责人、学术型医生参加会议。
医院管理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