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4-04-11编发部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10设置


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有效地推进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推动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加强青年教师培养过程管理,增强青年教师自我反思、主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学校拟开展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9年9月1日之后新入职教师,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承担授课任务。

二、相关要求

1.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应由本人填写(详见附件),内容填写须完整、真实,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部门存档。

2.截止到40周岁,按照学年度进行数据信息填报并逐年度更新。本次按2023-2024年学年度填写相关信息。

3.《齐齐哈尔医学院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建设情况,作为部门组织绩效考核评分依据及教师个人绩效考核业绩参考。

4.各单位高度重视,扎实稳步推进成长档案建设工作,直属及非直属附属医院参照执行。

三、材料上交

各单位于每年9月1日11:30前,将青年教师成长档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联系电话:2663687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青年教师成长档案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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