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140号)要求,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经各附属医院初评推荐,学院于4月8日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拟确定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附属第二医院内分泌科、康复科,附属第三医院口腔科、内分泌科,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病理科为2024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今年公示的2024年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附属第三医院内科(老年病专业),以及获批202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附属第三医院心内科、附属第四医院精神科直接认定为2024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韩俊岩 冷晓宁
联系电话:0452-2663901
医院管理处
2024年4月8日